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平安暑假专项活动”的通知

04.07.2016  22:23

粤教保函〔2016〕8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省属中小学校:

暑假将至,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为了提高学生和家长在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暑假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孩子暑假期间的安全,省教育厅在暑假期间部署开展“广东省中小学生(幼儿)2016年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了提高学生和家长在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本次活动将以“强化安全意识,健康快乐成长”作为主题,对防溺水、交通安全、饮食健康、防拐骗、意外伤害等暑假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警示教育。

二、参加对象

全省所有中小学生、幼儿和家长。

三、活动时间

2016年7月1日—8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为二个模块:

模块一:观看暑期安全教育视频。

视频分为学生版和家长版。

学生版主要内容:包括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饮食健康、防拐骗、意外伤害等安全注意事项。

家长版主要内容:暑期十大危险,家长如何预防(由宗春山教授主讲)。

注:学习完成后,签名确认即完成该模块的学习。

模块二:中小学安全素养测试

测试针对小学段、中学段学生,幼儿段学生无需参与安全素养测试。

五、参与方式

由学校布置为暑假安全教育活动,学生和家长登录“广东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点击活动入口,或到“我的作业”完成(学生和家长参与流程详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和幼儿2016年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切实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督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学校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联合新闻媒体对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确保活动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在专项活动“查看完成情况”页面,分别详细查看各地区、学校、班级、学生的完成情况。

省教育厅联系人:张光峰,电话:020-37626551。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联系人:潘丽梅,电话:13810196205;杨秀青,电话:13641328691。

 

附件: 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生(幼儿)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参与流程.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