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平安暑假专项活动”的通知
粤教保函〔2016〕8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省属中小学校:
暑假将至,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为了提高学生和家长在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暑假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孩子暑假期间的安全,省教育厅在暑假期间部署开展“广东省中小学生(幼儿)2016年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了提高学生和家长在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本次活动将以“强化安全意识,健康快乐成长”作为主题,对防溺水、交通安全、饮食健康、防拐骗、意外伤害等暑假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警示教育。
二、参加对象
全省所有中小学生、幼儿和家长。
三、活动时间
2016年7月1日—8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为二个模块:
模块一:观看暑期安全教育视频。
视频分为学生版和家长版。
学生版主要内容:包括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饮食健康、防拐骗、意外伤害等安全注意事项。
家长版主要内容:暑期十大危险,家长如何预防(由宗春山教授主讲)。
注:学习完成后,签名确认即完成该模块的学习。
模块二:中小学安全素养测试
测试针对小学段、中学段学生,幼儿段学生无需参与安全素养测试。
五、参与方式
由学校布置为暑假安全教育活动,学生和家长登录“广东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点击活动入口,或到“我的作业”完成(学生和家长参与流程详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和幼儿2016年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切实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督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学校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联合新闻媒体对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确保活动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在专项活动“查看完成情况”页面,分别详细查看各地区、学校、班级、学生的完成情况。
省教育厅联系人:张光峰,电话:020-37626551。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联系人:潘丽梅,电话:13810196205;杨秀青,电话:13641328691。
附件: 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生(幼儿)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参与流程.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