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江门要建立全市土壤环境监管体系
江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了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3日晚,笔者从江门市环保局获悉,《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全市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同时,《方案》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89项具体任务和措施,每项工作均明确牵头、配合部门及完成时限。
2018年建立全市土壤环境监管体系
根据《方案》,到2018年年底,江门全市土壤环境监管体系要基本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查清,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全面实施。
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在主要指标方面,《方案》明确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89项任务措施都有完成时限
围绕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内容,《方案》紧紧89项具体任务措施,这些任务措施主要包括土壤环境详查、源头监管、差异化防控、加强目标考核等10个方面的内容。
在信息化方面,《方案》提出,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在加强源头监管方面,《方案》提出要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包括防范建设项目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防工矿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加强海岸带环境保护。
同时,江门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农用地分类管理包括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着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加强园地林地草地土壤环境管理。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包括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包括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落实监管职责,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编制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强化治理与修复过程管理。
此外,江门还将实行差异化防控,落实重点任务。包括分类分区管控、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包括加强科技支撑与成果转化、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在监管方面,《方案》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能力建设,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体系,完善激励政策、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市场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同时还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责任、严格目标评估考核。
编辑: 梁文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