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5年6月2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审计署审计长 刘家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各部门各地区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认真执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扎实推进有关工作,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的思路和方式,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实行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2%、增长7.1%。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中央财政用于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林水的支出分别增长11%、9%、8.5%、8.4%。
——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配合完成预算法修订,制定实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作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46项,继续缩减投资项目核准范围。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1000多亿元,制定完善制度3100多项;对审计移送的314起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已依法依纪处理1400多人。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一、中央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据财政部提供的中央决算草案报表,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5 493.45亿元、支出总量74 993.45亿元,赤字9500亿元,与预算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039.59亿元、当年支出4319.49亿元,结转下年72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563.1亿元、当年支出1419.12亿元,结转下年143.98亿元。
2014年度中央决算收支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预算分类 | 收入项目 | 金额 | 支出项目 | 金额 |
一般公共 预算 | 当年收入 | 64 493.45 | 当年支出 | 74 161.11 |
税收收入 | 60 035.40 | 中央本级 | 22 570.07 | |
非税收入 | 4458.05 | 补助地方 | 51 591.04 |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000.00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832.34 | |
收入总量 | 65 493.45 | 支出总量 | 74 993.45 | |
赤字 | 9500.00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上年结转 | 907.13 | ---- | ---- |
当年收入 | 4108.08 | 当年支出 | 4319.49 | |
---- | ---- | 中央本级 | 2963.87 | |
---- | ---- | 补助地方 | 1355.62 | |
地方上解 | 24.38 | 结转下年 | 720.10 | |
收入总量 | 5039.59 | 支出总量 | 5039.59 | |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 上年结转 | 152.19 | 当年支出 | 1419.12 |
当年收入 | 1410.91 | 结转下年 | 143.98 | |
收入总量 | 1563.10 | 支出总量 | 1563.10 |
与向人大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差异: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增加3.44亿元,主要是整理期入库收入;支出减少13.25亿元,主要是税收返还减少;以上资金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增加10.57亿元,主要是整理期入库收入;支出减少0.05亿元,另有地方上解收入增加24.38亿元;以上资金全部结转下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报表体系不够完善。一是未包括资产负债表,且总预算会计核算发行国债取得资金时,未按规定计入负债类科目,而是作为债务收入,不能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等情况。二是未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预算变更偏多。包括:中央本级支出调增724.47亿元、调减660.43亿元,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调增596.94亿元、调减879.87亿元。
(三)未披露用以前年度超拨资金抵顶的支出。如直接使用“农作物良种补贴”等7个专项的以前年度超拨资金47.05亿元,抵顶2014年度应安排支出。
(四)中央决算草案与部门决算草案衔接不够。如抽查的22个部门2014年度决算收入5657.19亿元,中央决算草案仅反映财政拨款收入2805.65亿元(占49.6%),未包括事业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