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启动

22.05.2017  15:13

  近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的通知》,从认定对象、项目设置、认定程序、认定基本标准和依据以及认定方式、推荐要求等方面对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进行部署。对获得“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的企业、个人和团体,将在6月30日举行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仪式上宣读名单,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媒体予以公告。

  2016年,广东省围绕“聚焦贫困人口,助力攻坚脱贫”的活动主题,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彰显了广东人民奉献爱心、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尚,有力促进了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l认定对象:

  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团体

  《通知》明确指出,2016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对象主要是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团体。2016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分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金杯、银杯、铜杯三种。

  l认定程序:

  推荐和申报——提出入围名单——评委会会议评审——征求意见——审定——公告

  据了解,活动设立“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办公室。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或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的拟认定对象,省扶贫开发协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基金会负责推荐省本级的拟认定对象。企业、个人和团体也可直接向认定办公室自荐。由认定办公室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初审、整理,确定候选名单。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综合相关情况提出拟认定名单。并将拟认定名单征求省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并在网站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最后将拟认定名单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对拟定名单还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l  认定依据:

    企业、个人、团体年度捐赠款物数额以及参与扶贫济困活动的事迹等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参与“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的企业、个人和团体,主要依据年度捐赠款物数额以及参与扶贫济困活动的事迹等情况。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一年内向全省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单位捐赠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专项款物(实际到账并用于帮扶我省建档立卡的相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人民币(含物资折款)达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授予金杯;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授予银杯;500万元以下、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授予铜杯。分年度捐赠款物的,按年度实际到账资金(含物资折款)计算。(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盛海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