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有关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望各单位尽快将本通知转发给老师,并按通知要求做好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 提名要求
(一)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
定标是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按等级提名。
(1)广东省教育厅是提名我校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提名单位,提名奖种和数量不限。其它符合提名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亦可提名。
(2)提名单位应合理选择一个提名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级参评。例如项目被提名一等奖,经评审不符合一等奖条件的,则不予授奖,不会降级授予二等奖。
(3)自愿申请撤销拟授奖的项目,须隔一年才能再次被提名。
(4)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被提名。
(5)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如发现同一人同时被提名多个项目,所有涉及的项目都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得参评。
(6)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只提名个人,不提名单位。
定额的要求
奖 种 | 等级 | 授奖 数量 | 奖金(万元) | 进步奖每个项目授奖单位数量 | 进步奖每个项目授奖人员数量 |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 特等奖 | 3 | 100 | 20 | 15 |
一等奖 | 50 | 50 | 15 | 10 | |
二等奖 | 125 | 30 | 10 | 8 | |
突出贡献奖 |
| 2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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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合作奖 |
| 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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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提名项目要求
提名项目(人选/组织)应满足以下条件:
1.突出贡献奖:提名在我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其工作单位应在广东省内。
2.自然科学奖:提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个人,其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要求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且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17年5月31日前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从2019年度开始,试行省内单位提名外籍科研人员参加自然科学奖评审,所提名的外籍科研人员应在广东省内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每年在广东省内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技术发明奖:提名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取得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并且成果的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项目的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少于3人时,发明人在提名项目中的排名优先),其他完成人一般也应持有知识产权(含论文专著等)。
4.科技进步奖:提名为促进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其成果经转化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或市场应用价值。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5.科技合作奖:提名在面向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我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省外或国外的个人或组织。
6.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所有完成单位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注册。被提名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成果评价证明材料,每个成果评价证明须分别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提供有效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7.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8.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即2017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益作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三废”排放、动物实验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7年5月31日前已获得批准。土木建筑工程整体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7年5月31日前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提名项目(人选/组织)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专利权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必须出具《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并由其本人签名。
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时,必须出具《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并由法人单位盖章。
10.提名书中《承诺函》填写不正确或不完整的,视为“知识产权存在争议”,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11.本年度提名项目所列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知识产权、成果登记证书、成果评价证明材料等必须未在以往年度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项目中重复使用,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得参评。
12.提名者、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应符合科研诚信建设相关要求,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对严重失信行为或违背科研伦理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13.提名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须按照《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的格式(附件4)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 填报和审核。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及《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4.gdstc.gov.cn/egrantweb/index)进行填报工作。提名书以第三人称阐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内容应当真实、可靠、完整,并且严格按规定字数、页数填报,附件页码总数不超过 75 页(不包括“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
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毕提交各级管理员审核,经提名单位最终审核并填写了提名意见后,项目负责人才能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无“草稿”字样)。
(二) 书面提名书的制作要求。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主件为该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必须有水印,不得擅自修改。所有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章。第一完成人在《提名单位意见》、《承诺函》、《完成人、完成单位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中亲笔签名。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且应与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其中《推广应用证明》、《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必须提供原件。
(三) 提名书报送。
书面提名书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
四、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安排 | 要求 |
1 | 2019年8月3日前 | 请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填写《2019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申报项目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或小郑QQ,以便于及时沟通联系。 | 此表信息非常重要,请尽快填写发送。 |
2 | 2019年8月5日前 | 请各负责人认真研读申报通知、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附件7),并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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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9年8月6日 | 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平台,网上填写提名书内容,上传附件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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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9年8月15日 | 各项目负责人生成并打印提名书内容,连同附件原件,用燕尾夹夹好,不装订,送至成果科(行政楼414室)初审。 | 此步非常重要,请负责人准时提交初稿,以便后面及时修改。 |
5 | 2019年8月19日 |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公示表》(附件4),发至[email protected],由成果科校内公示7日。 | 负责人负责组织其它完成单位进行单位公示,并出具公示意见。 |
6 | 2019年8月20日 | 成果科开展形式审查工作,并反馈意见。
| 成果科会不断反馈修改意见,请密切留意QQ信息。 |
7 | 2019年8月26日 | 各项目负责人发送提名意见初稿至[email protected] | 限600字(包括文字和标点符号) |
8 | 2019年8月30日 | 各项目负责人修改完毕后,打印出整本提名书,通读全文,打开每一页附件,确保无误后,系统提交,各级管理员审核。 | 请务必按时完成。 |
9 | 2019年9月12日 | 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 | 按要求提交一式2份,其中1份是原件,1份复印件,交至成果科(行政楼414室)。 |
另:为做好我校参与完成的提名项目的签名盖章工作,现统一安排于2019年8月26日后每周二、周四下午受理省奖提名书盖章事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雪宜
电话:85282445
地址:行政楼414室
2019省奖QQ交流群:456759509
附件:
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7.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必读).docx
科学技术处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