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已正式发布,请组织本单位的团队按照指南所设专题,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本专项对申报人的资格要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专项的要求基本一致,详见指南中“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部分。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2.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须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其中必须包括明确的知识产权相关条款。
二、具体申报方式
1.系统申报账号获取。本专项需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已申报过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合作项目等(简称“改革前计划”)的申报人,可用原有帐号继续填报。没有帐号的申报人请按附件1格式填写帐号申请表并发送至学校科技处,创建账号。
2.网上填报。系统2019年8月22日开放,申报人登录系统填写预申报书,上传必要附件,填写完成后经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提交到专业机构。
三、材料报送
1.请有意向申报人于2019年8月16日之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2),发送至学校科技处。
2.请申报人于2019年9月18日前完成预申报书的网上提交。经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后,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预申报书一式4份,于2019年9月25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
四、联系人
1、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邮箱:[email protected]。
2、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10-68598075。
3、校内联系人:侯建国 电话:3863241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科学技术处
2019年8月8日
附件:4、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