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校园足球专项培训的通知
粤教体函〔2017〕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及试点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校园足球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校园足球工作发展水平,按照我省校园足球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17年校园足球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全面推进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开展,通过开展校园足球专项培训,加强校园足球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校园足球体育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努力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的校园足球管理人员和体育教师队伍。
二、培训对象
(一)校园足球管理人员: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体育工作相关负责人,省级推广学校校长。
(二)足球裁判员:中小学体育教师。
(三)非足球专项体育教师:教学第一线任教的在职体育教师。优先安排未参加过校园足球国家级、省级专项培训的体育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校园足球管理人员:校园足球理念、目标与任务;推广学校特色学校试点县建设管理与督查;校园足球安全管理与预防;校园足球文化建设;校园足球竞赛管理等内容。
(二)足球裁判员:足球竞赛规则分析(5人、11人);裁判法;比赛视频案例分析;裁判实践能力等内容。
(三)非足球专项体育教师:校园足球发展的形势与任务、足球专题理论、足球技战术教学技能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
采用专题讲座教学、实践与研讨、自主学习、教学实习与观摩等形式进行多样的学习,提高全体参培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时间安排及名额分配
今年校园足球专项培训将开设12期培训班,其中管理人员培训班2期、裁判员培训班1期、非足球专项体育教师培训班9期。
(一)校园足球管理人员培训班( 300名 )。
第一期:2017年4月11-14日。
第二期:2017年5月29日-6月1日。
汕头、梅州、湛江、茂名、揭阳市每期各选派12名,韶关、河源、汕尾、惠州、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市每期各选派10名。
(二)足球裁判员培训班( 200名 ) 。
2017年4月10-14日。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惠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各选派12名体育教师;其它各市(含顺德区)各选派4名体育教师。
(三)非足球专项体育教师培训班( 2200名 )。
第一期(小学):2017年5月8-14日。
第二期(小学):2017年5月15-21日。
第三期(小学):2017年5月22-28日。
第四期(小学):2017年6月12-18日。
第五期(小学):2017年6月19-25日。
第六期(小学):2017年7月1-7日。
第七期(中学):2017年7月8-14日。
第八期(中学):2017年7月15-21日。
第九期(中学):2017年7月22-28日。
小学教师(共5期):第1-5期,汕头、梅州、湛江、茂名、揭阳等5市每期各选派21名,韶关、河源、汕尾、惠州、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9市每期各选派15名。
小学教师(共1期):第6期,汕头、梅州、湛江、茂名、揭阳等5市每期各选派23名,韶关、河源、汕尾、惠州、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9市每期各选派15名。
中学教师(共3期):第7-9期,汕头、梅州、湛江、茂名、揭阳等5市每期各选派23名,韶关、河源、汕尾、惠州、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9市每期各选派15名。
六、组织管理
培训任务由省教育厅委托广州体育学院组织实施,参培的教师纳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按培训每天6课时标准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教师,核发培训证书。
七、有关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填写相关报名表(见附件2,3,4),并于4月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同时发至以下两个邮箱:[email protected]和[email protected]。我厅将把参加培训工作的情况作为衡量各地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没有特殊情况而逾期不报名的,省教育厅将酌情调配相关名额。
参加培训教师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培训期间食宿费、培训费、材料费等由省教育厅负责。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周兴生老师,电话:020-37626353。
广州体育学院联系人:秦建军老师、陈育奇老师,电话:020-38027787。
附件:1. 校园足球专项培训报到指南及注意事项.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8日
(联系人:周兴生,联系电话:020-37626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