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9年校级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入库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推动教育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经研究,计划开展2019年校级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入库项目的遴选工作,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前景明确的技术成果,通过立项给予支持,推动其转化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围绕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双一流”建设目标,依托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瞄准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申报;
2.符合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技术需求,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能够代表学校科研水平,能够实现产业化,能够服务乡村振兴;
3.技术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无争议的优先考虑;
4.已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展小试、中试,有商业化实物产品,符合参加相关展会和路演活动的优先考虑;
5.通过项目实施,能够产生新技术成果的优先考虑;
6.有校级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项目尚未结题的,限制申报。
二、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教职工均可申报,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要有研究生或本科生参与,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
三、项目类型
1.教师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0元;
2.教师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
每类项目最多支持不超过10项。
四、支持方式
1.以项目经费方式下达资助经费,支持项目组开展实物模型制作,样品试制,参加成果展会,路演活动,进行校企合作等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活动;
2.优先推荐立项项目入驻企业孵化器、转化基地等孵化育成空间;
3.优先推荐立项项目申报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成果转化项目及创新赛事等。
五、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需符合《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275号)和《华南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7〕23号)等相关规定。
六、遴选流程
1.2019年6月8日前,申报师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项目任务书》(附件1)并制作路演PPT。申报人打印《任务书》和PPT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提交到科学技术处4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2.2019年6月中旬,科学技术处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评审得分对项目进行排序,拟定立项资助项目清单;
3.2019年6月底,拟立项资助项目清单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后正式立项,执行期为2019年7月1日-12月25日,项目经费须在执行期内使用,结余经费不结转。
七、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韩小腾85287839 QQ群:903163525
科学技术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