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通报了2015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通报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办好省十件民生实事。2015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指出,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推动民生改善不断取得新进步。省长朱小丹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亲自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和扶贫开发“双到”等工作;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多次对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巨灾保险改革试点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招玉芳、陈云贤、刘志庚、许瑞生、邓海光、李春生、温国辉等副省长多次对分管领域民生实事办理作出批示、召开工作推进会、约谈相关负责同志或深入一线进行实地督导,推动有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为确保每件实事落到实处,省政府把十件民生实事分解为45项具体工作任务,分别由20个省直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周密部署,全力推进,狠抓督查落实。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2139.4亿元,其中省级投入900.3亿元,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底线民生、扶贫、就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住房保障、污染治理、公共安全等十件民生实事。截至2015年底,省十件民生实事45项工作任务中,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部分地区未能如期完成外,其余44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
一、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已达到每人每月100元的年度目标。所有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标准已分别达到或超过每月374元、172元的年度目标。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平均水平分别为每月410元、200元,均排全国第6位。所有县(市、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均已提高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达到年度目标。全省农村五保年人均集中、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为8400元、6500元,均排全国第5位。全省孤儿集中、分散供养水平已分别达到每月1240元、760元的年度目标。城乡医疗救助年人均补助标准已提高到1708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各地均提高到70%以上。残疾人生活津贴、重残护理补贴已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的年度目标。
二、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目标
在前两年完成60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的基础上,2015年又实现30.6万贫困人口脱贫,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目标任务。全省三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02.95亿元,平均每村投入789.38万元;实施村帮扶贫开发项目7.61万个,平均每村29.6个。在100个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均已组建互助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8.9万人次,完成年度任务。
三、促进创业就业和加强困难群体等救助帮扶
按2000元到30000元的标准补贴创业带动就业,累计超10万人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创业类补贴政策,累计发放补贴资金超1.2亿元;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资助符合条件的500名初创企业经营者提升素质,补贴资金已按规定拨付各培训机构。全省计划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技术)晋升补贴培训50万人次,实际培训74.3万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48.6%。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已分别达到每人每月800元、500元的年度目标。全省已全面实施面向城乡居民的由政府免费提供7项殡葬基本服务政策,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四、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
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已提高到1150元,初中提高到1950元,残疾学生提高到不低于每年6000元,均达到年度目标。全省已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政策。新建成15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其中9所已招生开学,完成年度任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达到年度目标。乳源、连南、连山等3个省级试点县已全部按每生每年800元补助标准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属普通本科院校、高水平大学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分别提高至每生每年10000元、12000元,达到年度目标。
五、改进医疗卫生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已达到380元的年度目标。全省已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大病医疗费用予以“二次报销”。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已提高至每年40元,达到年度目标。已按每月700、800、900元分档标准对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完成年度任务。全省15个经济欠发达地市乡镇卫生院已全部配置“五个一”设备。全省共计15个地市已100%安排预算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对孕产妇、新生儿疾病筛查予以补助,计划扶持的30家机构均已启动出生缺陷干预中心建设,并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完成年度任务。
六、优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全省121个县(市、区)中,120个县(市、区)已实现至少建成1座多厅数字影院,湛江市麻章区多厅数字影院即将建成;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7.7万场,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目标。全省奖补扶持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或完善设施设备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6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9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7308个,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20%、126.7%、182.7%。全省已有2387个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创建了200个“广东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示范单位”,完成年度任务。全省共建成121个“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完成年度任务的121%。
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印发,正在汕头、韶关、梅州、湛江、清远等5市开展试点工作,完成年度任务。全省已在20个县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创建信用村3230个,建成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站4482个、助农取款点6452个,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16%、112.6%、162%。全省共完成7382公里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完成年度任务的123%,省级补助标准已提高至每公里18万元。全省6个村村通自来水示范县均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其中,茂名市茂南区已按计划完成验收,揭阳市揭西县、汕尾市陆丰市、云浮市罗定市、汕头市潮阳区和潮南区分别完成投资1.85亿元、1.63亿元、2.84亿元、1.65亿元、1.28亿元,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145%、138%、124%、118%、100%。新增家禽、生猪、荔枝、龙眼、香蕉、木瓜等6个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品种从12个增加到18个,完成年度任务。
八、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全省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开工6441户,完工9352户,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8%、103.8%,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户2万元。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59868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5.1%;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21150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2.8%;公共租赁房开工52848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13%.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4.4万户,其中已竣工13.16万户,分别完成年度开工和竣工任务的112%、102.6%.按每户不低于2万元进行补助,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对困难残疾人家庭每户增加补助6000元。全省扶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9848户进行搬迁安置,搬迁户均已开工建房,开工率为100%;其中已竣工8566户,竣工率为87%。
九、加强污染治理
珠三角地区淘汰黄标车13.67万辆,完成年度任务的131.6%。韶关市始兴县、河源市龙川县、梅州市平远县、汕尾市陆河县、云浮市新兴县等5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县均已按要求完成责任书建设任务,分别完成投资800万元、1810万元、1969万元、1600万元、1700万元。对达到国家污染减排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奖励,全省共核定企业2384家,下发奖励资金1.07亿元。省财政下达以奖代补资金7.44亿元,有效引导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及保洁员队伍配备建设;规划建设的69个“一县一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63个已基本建成或投入运营,还有6个未建成。全省共有1049个乡镇建成“一镇一站”,约14万自然村建成“一村一点”,农村垃圾有效处理率达78.3%.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至每亩24元,已按每月300元标准对粤东西北护林员进行补助,完成年度任务。
十、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安全
广东省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完成年度任务。全省共计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共有7369名律师和实习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并按每个村(社区)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完成年度任务。
从2015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看,全省各地、各部门把落实民生实事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履行职责,主要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省民政厅主动作为,上半年就底线民生保障工作逐县开展全面督查,率先完成所有工作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通报、约谈等严厉措施,加强协调服务和实地督查,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按时完成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省侨办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提前完成改造任务的华侨农场给予奖励,提高华侨农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水利厅建立“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会商制度,实行主动通报、主动巡查和驻点督导,提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省司法厅通过协调开展对口支援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缺乏问题,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服务,积极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民生实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省府办公厅年初对省十件民生实事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每月跟踪汇总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对进展滞后事项进行重点督查,向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下发督查通知书,或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协调督办;对困难较大、问题较多的事项组织专项督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入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实行量化打分排名;对进展严重滞后的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存在虚报、瞒报行为的进行严肃问责,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落实。省直有关部门通过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地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对各地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层层分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合力,切实推动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落实。
省政府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做好个别民生实事事项收尾、验收工作,并切实加强各项目后续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社会效益,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让群众得到实惠。对农村危房改造、“两不具备”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多厅数字影院等还没有实现全面竣工的事项,相关部门要在2015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全力推进,确保2016年春节前实现全面竣工。对还没有建成的6个“一县一场”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汕头、潮州、揭阳市政府要继续加强协调服务和督查督办,确保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2015年办理民生实事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着力做好2016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认真践行严实作风,及早进行谋划部署,争取工作主动。省财政厅要在做好民生实事省级财政预算的同时,督促各地财政部门尽早安排好相应资金,为2016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