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矿山汛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矿山汛前安全生产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省矿山汛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2014年汛期即将来临,目前我省已进入春季天气多变期,强对流趋于活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矿山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本着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的原则,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检查。各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亲自领导,周密部署,把防汛责任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和一线员工,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确保汛期企业生产的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矿山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突出重点,加大对尾矿库、地下矿山、露天矿山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检查,针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扎实细致地做好汛前防汛准备安全大检查工作。
尾矿库安全度汛是我省矿山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有关地区和企业要认真落实《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4〕6号)的要求,明确无主停用尾矿库治理责任单位,加强危、险、病库管理,防止垮坝、漫坝等情况的发生,确保全省尾矿库安全度汛。
地下矿山要认真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水文地质复杂、周边存在水体、塌陷区等情况的矿井,要加强对井下水情变化的监测以及地表塌陷区情况的监控,严防透水、淹井等事故的发生。
露天矿山要以防山体滑坡、边坡垮塌和泥石流为重点,加强周边山体、采场边坡和排土场的监测监控,做好采场和排土场防排洪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及时处置浮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防止因雨水引发边坡滑塌及泥石流事故。
地质勘探、采掘施工企业在野外作业时,要做好防山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和防雷击等相关防御工作。
三、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
各矿山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健全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准备和应急演练工作,同时,加强汛期的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尾矿库、矿井、采场边坡、排土场等可能影响矿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有效排除和妥善处理。一旦发现重大险情,要果断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特此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