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将不予继续聘用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

10.12.2015  13:41
据介绍,“乡村医生”是指包括在村卫生站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医生。

12月3日,记者从江门市卫生计生局获悉,江门市政府近日正式印发《江门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机构,保障乡村医生待遇,规范乡村医生队伍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和获得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并明确规定“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予继续聘用”。

建立完善准入、退出、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机制

乡村医生是直接提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专业人员,其水平直接关系着农村基层民众所能享受到的普遍医疗服务质量。

方案》从乡村医生队伍的准入、管理、优化、服务模式、待遇、养老和退出机制、工作条件及职业环境等多个角度,对加强江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划,并对配套的卫生站建设、资金投入等也进行了明确,提出要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比例达到70%以上,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准入、退出、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江门市广大农村群众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村卫生站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

具体来说,今年底前,有关部门要完成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村卫生站设置规划布局和建设计划,出台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并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补贴)政策。2020年底前,完成村卫生站业务用房公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村卫生站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村卫生站人员配备,实现村卫生站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全覆盖。2025年底前,乡村医生队伍全面实现(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化,建立较为完善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进修培训、考核激励、待遇保障和人员退出机制,基本实现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乡村医生不予聘用

据介绍,“乡村医生”是指包括在村卫生站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医生。

方案》就提出,要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在村卫生站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新进入村卫生站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配备的护士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确实因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造成空白村卫生站的地方,各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将立志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农村医学专业正规中专学历毕业生以劳动合同制聘入村卫生站,依法按规定程序注册,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按规定程序聘入村卫生站的农村医学专业中专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团队网格化管理和指导带教下工作;边远地区也可以由返聘的乡村医生带教,同时备考全国统一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农村医学专业中专毕业生进入村卫生站以5年为期限,5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在考核方面,《方案》要求,各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委托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及群众满意度,以及乡村医生学习培训和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和获得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而且,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予继续聘用。

在培训方面,《方案》提出,要鼓励学历教育,规范岗位培训,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各地财政可对其学费予以适当补助。而且,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家庭医生服务培训基地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原则上进修时间累积不少于1个月。

3-4年内完成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

乡村医生老龄化一直是困扰卫计部门的大问题,如何把医学人才引流到基层,是地方政府在积极推进的工作。但是一些乡村位置偏僻,卫生站条件简陋,要留住优秀的乡村医生,并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所长,并不容易。此次出台的《方案》就对此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准备从多个角度推进这项工作。

比如,在保障待遇方面,要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落实村卫生站多渠道补偿政策,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制度,“对于实行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在服务提供方面,《方案》表示,要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由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组成全科医生团队向农村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家庭医生年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共同负担,有条件的地区财政可给予支持。

在村卫生站建设方面,《方案》提出,从2015年起,力争在3-4年内完成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村卫生站房屋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服务人口增设服务面积。各市、区要将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并将村卫生站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等列入年度预算和年度建设项目,充分利用财政出资、社会捐赠、对口帮扶等形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村卫生站建设用地原则上由行政村村文辉无偿提供。

考虑到乡村医生执业面对的医疗风险问题,《方案》还要求各地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以及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按一定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一生的职业风险,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