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预算报告:底线民生保障资金同比增长近28%
改善民生是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省委、省政府贯穿始终的工作重心。在“新常态”下如何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9日递交省人代会审议的预算草案报告的重点之一。
预算报告显示,2015年,全省计划安排用于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民生类支出7351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2%,比上年提高2.61个百分点。省级计划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均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市县增强发展后劲的支出27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1.03%,比上年提高0.57个百分点。特别是十件民生实事,2015年,省财政计划安排十件民生实事资金约792.4亿元,比上年增加108.16亿元,增长15.8%。
坚持守住底线是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思路之一,从预算报告看,保障底线民生着力颇多。根据预算,2015年全省各级财政计划安排227.34亿元(含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下同),比上年增加49.57亿元,增长27.88%.其中,省级安排113.62亿元,比上年增加26.32亿元,增长30.15%,用于加大对城乡低保(含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6类的底线民生保障力度。
具体来看,全省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13.77亿元,将能够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l00元;
安排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0.55亿元,将把城镇低保补助补差水平从每月333元提高至374元,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从每月147元提高至172元;
安排农村五保供养生活补助资金18.66亿元,将把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至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安排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5.66亿元,将把孤儿集中供养水平从每月ll50元提高至l24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月700元提高至760元;
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0.3亿元(省级安排12.23亿元),将把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934元提高至l556元;
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18.4亿元(省级安排7.06亿元),将把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年600元提高至l200元,重残护理补贴从每年l200元提高至1800元。
这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好处,不仅是对困难群众的雪中送炭,更将推动广东在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生活津贴和孤儿供养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