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粤交运函 〔 2015 〕 1900 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公交服务水平和企业社会形象,积极营造 “ 优选公交、绿色出行 ” 的社会氛围,我市定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至 22 日组织开展 “ 公交出行宣传周 ” 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 年 9 月 16 日 -22 日。
二、活动主题: “ 优选公交、绿色出行 ” 。
三、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改善城市公交服务、方便市民出行为出发点,通过广泛宣传,在全市营造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良好氛围,培育 “ 绿色交通、低碳生活 ” 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领导:
成立韶关市 “ 公交出行宣传周 ” 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唐明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邓育强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罗敬波 市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赵 洁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副科长
潘伟飞 市交通运输管理中心站场科科长
李维全 市公共汽车公司总经理
袁立新 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
司徒建成 市汽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活动周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8876419 传真: 8877009
五、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在 “ 公交出行宣传周 ” 活动期间,紧紧围绕 “ 优选公交、绿色出行 ” 的主题,结合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促进市民更好地了解公交、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
1 、组织刊登以 “ 绿色交通、低碳生活 ” 为主题的公交公益广告。通过媒体、公交候车亭、出租车车载 LED 电子显示屏、公交车车内显示屏等媒介刊登以 “ 绿色交通、低碳生活 ” 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城市公共交通对保障民生、推进节能减排、减少空气污染、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市民支持和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2 、举行灵活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各活动参与单位从各自实际情况出发,在各大社区、广场、站台等条件允许的公共场所设立咨询台、宣传展板,悬挂条幅,提高市民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认识。同时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为老幼病残孕乘客主动让座,形成良好的乘车秩序,使文明乘车成为社会风尚。
3 、组织开展 “ 公交开放日 ” 活动。在活动期间的适当时段,将我市公交智能调度中心、公交场站等设施或内部管理场所向市民开放,让市民真正走近公交,体验公交,拉近公交与市民的距离,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4 、组织开展公交进校园活动。到市区部分学校开展 “ 绿色交通、低碳生活 ” 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师生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出行。
(二)开展公交现场咨询活动。
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在中山公园公交站开展两场公交现场咨询会。 征求市民对韶关公共交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全面了解公众诉求,及时解答公众关切的问题,为我市公交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三)9月22日,开展“无车日”活动。
22 日为 “ 无车日 ” ,鼓励各单位市内非紧急的公务活动公交出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使 “ 公交优先 ” 理念深入人心,并转化为自觉行动,逐步减少对小汽车的使用和依赖。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各公交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 “ 公交出行宣传周 ” 活动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认真安排。实施方案要坚持突出特色,做到内容充实,安排具体。要按照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求真务实,出实招,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铺张浪费,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办好 “ 公交出行宣传周 ” 活动。
(二)加强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对 “ 公交出行宣传周 ” 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活动准备、舆论宣传和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
(三)做好活动总结。 “ 公交出行宣传周 ”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于 9 月 23 日下午 下班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9月10日
2015年韶关市“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 -
广州09:03 18.09.2015 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