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认定范围
(一)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含编外聘任专任教师)。
(二)高等学校政治辅导员。
(三)2+3辅导员(兼职辅导员)不在认定范围。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 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 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 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 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1.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具体体检医院名单见 附件 1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版)》 (附件 2) 也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https://www.iszg.edu.cn )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2.请于10月9日前携带已粘贴证件照(注:与上传系统、制作资格证的证件照相同)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版)》自行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具体体检医院名单见附 件1。
证件照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注:与上传系统、制作资格证的证件照相同) 。
(四)普通话水平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不作要求。
3.未取得普通话证书人员需在10月9日前完成普通话测试并取得证书。如果虽未拿到证书,但普通话测试成绩网上能查,且报名系统能自动核验证书,可以先报名;如报名系统无核验,也无法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照片,则不能报名。
4.有需要的教师可自行联系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省测试中心)或其他测试站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
(五)教育学、心理学要求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 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
2.高等学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规定执行。
3.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免修“两学”时需上传学业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电子图片。
4.已确认为教育硕士的,无需提供“两学”成绩证明。
(六)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1.各单位需制定工作方案,对需要参加面试、试讲的申请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需要,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调整)若干专业小组,每个专业小组由3-5人组成,专业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高级工程师等不能等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定标准与方法见附件10。
2.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3.全日制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士可免教育教学测试,但需上传学业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电子图片。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应于10月9日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自行安排。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0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于10月上旬开始。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于10月9日至1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各单位根据文件和通知精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填写《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 (附件 4 ) 后报人事处职称师资科,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的第二天,登录 “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网址: https://gxrd.gdedu.gov.cn/gxrd ,下称:“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 认定材料,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 附件 3 。材料上传截止时间 10 月 17日。
(四)学校审核材料及确认
学校人力资源处工作人员于10月10日至20日登录“教师资格管 理信息系统” ( https://queren.iszg.edu.cn )和“省评审系统”,对照认定条件完成本校申请人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分别在两个系统进行确认。
(五)报送材料
1.各学院(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3) 顺序整理后于10月18日报送职称师资科914室,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逾期报送材料后果自负。
2.学校于10月25日前,将本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六 ) 公示和认定
省教育厅将于11月上旬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教育厅网站和各高等学校同步公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开展本校教师资格认 定工作,严把册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二)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根据本校实际,提前组织申请人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学历鉴定、 体格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各单位要仔细核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错误,提醒申请人及时更正。要特别注意对教师资格证书上打印信息项的核查审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证件号码、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认定机构名称、毕业时间等。仔细核 查申请表上需要使用的申请人报名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承诺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清晰。
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20-37628372(政策咨询),020-87387996 (技术咨询)。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房捷;电话:85288019
提示:证件照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注:与上传系统、制作资格证的证件照相同)。
附件: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2.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格体检表(2013版)
3.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4.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7.教师资格制证用照片粘贴表
8.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人操作手册
9.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管理系统(教师用户)
10.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教学能力测试评定表
附件下载: 2020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