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公安局5人落马:2人是亲兄弟 1人是警界明星
(原标题:广东一公安局5名干部涉黑被查 包括“警界明星”)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公安系统里,正刮着一场扫黑除恶、打“保护伞”的风暴。 11月3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和省公安厅组织中山市公安局、清远市纪委监委,在英德市打掉1个以张志坚、张志刚和潘永林等人为首的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11月16日,因为涉嫌参与涉黑涉恶犯罪并充当“保护伞”,该市公安局5名党员干部被宣布正接受审查调查。五人为:英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志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伟麟,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赖春风,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钟伟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副主任科员张志刚。
今年8月21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要把打“保护伞”作为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攻方向。10月2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在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时,指出广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查处“保护伞”层级较低,黄赌毒、“城中村”、涉土地纠纷、盗采河砂等问题比较突出。
充当“保护伞”的5名英德公安干部:亲兄弟、“警界明星”
张志坚为英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可谓是英德市公安系统的第二把手。他是广东兴宁人,18岁在英德水泥厂做了一年工人之后就转入公安系统,从普通民警一步步爬上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政委之职。
身为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陈伟麟,更是个“警界明星”,曾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今年39岁的他曾任英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媒体称他带领的刑侦大队是“不法分子的克星”,带队4年来破案近5000宗,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656名,打掉各类团伙116个。而赖春风、钟伟国曾任或现任英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是陈伟麟的下属。
陈伟麟(右二)与专案队员研究案情至于张志刚,更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与张志坚姓名仅有一字之差,两人是亲兄弟,同为广东兴宁人,年龄相差5岁,曾任英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2011年6月,仅48岁的张志刚,在英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主任科员任上,以享受主任科员的生活待遇提前退休。退休后的张志刚转战商场,后成为英德积庆里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在3、4年间把积庆里打造成了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本人也成为英德茶企的领军人物之一,被选为英德茶业行业协会第二届、第三届会长。
英德市召开警示教育暨敦促投案自首动员大会
就在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张志坚等5人接受审查调查前一天,11月15日,“9·05”(张志坚、张志刚、陈伟麟等人涉黑恶案)“11·5”(周有德、苏建平等人涉黑案)专案警示教育暨敦促投案自首动员大会在英德市公安局召开。英德市公安局机关单位除值班外的全体民警,各派出所副所长以上领导,交警大队指导员以上领导共约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清远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雷湘成宣读了对英德市公安局张志坚、陈伟麟等5人的立案决定,以及《关于敦促张志坚、张志刚和潘永林等人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雷湘成宣读立案决定和通告随后英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构恩在讲话中表态,坚决拥护省、清远市纪委监委,省公安厅对“9·05”“11·5”涉黑恶专案的处置决定,并将举一反三,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新一轮的正风肃纪工作,促使全体公安干警公正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今年英德市公安系统至少有十名领导干部被查
除了刚刚被查处的这5名英德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外,今年以来,英德市公安系统还有多名领导干部被查。今年6月,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英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何高平,英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梁伟雄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让人注意的是,两人接受的是异地监察调查,由清新区监委监察调查。同月,英德市纪委监委通报:经英德市委批准,对英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连江口派出所指导员胡广权、英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治安股(刑警队)股长(队长)杨学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个多月后,9月11日,英德市公安局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会议宣布:原阳山县副县长、公安局长黄构恩任英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会议的主持者便是时任英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志坚。又过了10天,英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免去廖贤就的英德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接任者正是黄构恩。10月底,英德市纪委监委又发布通报:英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英西北派出所所长陈庆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英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事实上,今年以来,不只是英德,整个清远公安系统都已有多名领导干部(包括普通民警)被查。 根据清远纪委监委公布的消息,这份被查名单还包括: 清远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政委黄国星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法制室主任黄干青 ;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张小平 ;清远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副所长黄伟坚 ;清远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汤俊杰 ;清远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刘瑞锋 ; 连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立雄。
“保护伞”被查源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斗争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今年6月、9月,广东、中央分别向全省各市、广东等省派出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下沉到各地进行专项督导。
今年3月,广东纪委监委通报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
今年6月,广东阳江市纪委监委收到由市公安局移送的阳西县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初步核实,经查,该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某伟等20名公安民警存在包庇、纵容以廖某恒、余某汞等人为首的涉黑团伙和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包庇该涉黑团伙在阳西县开设赌场,并对该涉黑团伙有关的案件压案不处、降格处理,甚至通风报信,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目前阳江市纪委监委给予涉案的杨某伟等8人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并将其中涉及职务犯罪的7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其他涉案的公安民警作出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