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健康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

10.10.2015  10:18

     

   

   内容摘要: 本文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分析了2013年广东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健康服务业  分析

 

  根据《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行业范围》(国统字〔2014〕37号)标准,健康服务业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以及其它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四个领域。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结果显示,2013年全省共有健康服务业法人单位30191个,从业人员100.75万人。其中,企业20649个,从业人员37.38万人,实现营业收入合计2875.85亿元,资产合计2124.21亿元。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单位9542家(见注2),从业人员63.37万人,支出(费用)2064.37亿元,年末资产合计2269.72亿元。

   一、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企业单位数量在全部健康服务业法人单位中占主体地位。

  2013年,全省共有健康服务业企业20649个,占全省健康服务业法人单位的68.4%,包括规模以上企业1677个和规模以下企业18972个。全省健康服务业企业中,西药批发企业有382个,在规模以上企业中数量最多,占规模以上企业数的22.8%。药品零售企业有6428个,在规模以下企业中数量最多,占规模以下企业数的33.9%。

  (二)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的主要份额。

  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超过八成。2013年,健康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392.68亿元,占全省健康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的83.2%。

  中西药批发,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零售,药品零售,营养和保健品批发、零售等与健康相关的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九成。2013年该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00.61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的92.0%。

  营业收入最高的四个行业占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的八成以上。营业收入居前四位的行业是:西药批发、中药批发、药品零售和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营业收入分别为1041.37亿元、610.88亿元、237.98亿元和133.59亿元,分别占全省健康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总营业收入的43.5%、25.5%、9.9%和5.6%,这四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的84.5%。

  (三)医疗卫生服务支出(费用)占全部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八成以上。

  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门诊部(所)、妇幼保健院(所、站)等。2013年健康服务业非企业法人单位中,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支出(费用)合计1726.85亿元,占全部健康服务业非企业法人单位的83.7%。

  支出(费用)最高的五个行业占全部非企业支出(费用)的近七成。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最高的五个行业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社会事务管理机构、专科医院和社会保障,分别为971.29亿元、132.82亿元、123.10亿元、109.59亿元和106.19亿元,分别占全省健康服务业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的47.1%、6.4%和6.0%、5.3%和5.1%。其中,社会事务管理机构和社会保障属于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领域。

  (四)地区差距悬殊。

  珠三角地区拥有健康服务业单位21513个,占全省的71.3%,粤东西北地区8678个,占28.7%。珠三角地区规模以上企业共1243个,规模以下企业共15305个,非企业单位4965个,分别占全省的74.1%、80.7%和52.0%。珠三角地区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分别实现实现营业收入2069.93亿元和366.30亿元,分别占全省的86.5%和75.8%,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合计1561.55亿元,占全省的75.6%。

   二、广东健康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健康医疗服务人员相对偏少。

  2013年,我省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数为100.75万人,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年末人数的4.0%。广东卫生人力资源总量尽管在全国排在前六名,但是与北京、上海和浙江等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2013年,广东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6.32人,而北京、上海和浙江分别为15.46人、10.97人、7.30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40人,北京、上海和浙江分别为5.58人、4.05人、2.8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2.48人,北京、上海和浙江分别达到6.36人、4.74人和2.75人。

  (二)医疗资源集中在医院及卫生院,专业化护理服务发展滞后。

  2013年,我省医院及卫生院数为2447个,占全省卫生机构数的12.8%,但是床位数占比为91.6%,卫生技术人员占比为81.8%。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医院及卫生院,医院及卫生院是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的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疗养院等医疗设备和医疗人员配备较为不足。广东省“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提高福利事业的开放水平,积极促进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营方式市场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但全省护理机构、精神康复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以及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等专业化护理服务发展较为滞后,2013年,以上四个小类行业企业单位营业收入为3.09亿元,占全部企业的0.1%,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为18.55亿元,占全部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的0.9%。

  (三)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产业区域发展均不平衡。

  2013年,珠三角地区拥有卫生机构数为11595个,其中医院为771个,分别占全省的60.7%和63.1%,拥有医院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和执业(助理)医师分别为193759张、357154人和126664人,分别占全省的65.9%、65.5%和62.2%。

  2013年,珠三角拥有健康服务业单位占全省健康服务业单位的71.3%,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占全省比重为74.1%,实现营业收入占全省的86.5%,规模以下企业占全省比重为80.7%,营业收入占全省的75.8%。非企业单位占全省比重为52.0%,支出(费用)占全省的75.6%。

  (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缓慢。

  2013年末,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9179.75万人,参保率为96.8%,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是居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意识不足,2013年我省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等保费收入合计为1902.91亿元,按照险种分,健康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分别仅为131.29亿元和53.61亿元,占比分别只有6.9%和2.8%。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投入,增加从业人员。

  2013年,我省卫生总费用总额达到2518.8亿元,占GDP比重为4.05%,人均卫生总费用为2366.4元,尽管超过了全国人均卫生总费用,但是比北京市的6337元、浙江的3114.5元和江苏的2787.6元要低。广东应鼓励各种市场主体大幅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投入,大力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卫生技术人员是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和素质直接决定了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为此应继续增加我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人数,使之与广东人口规模相适应。

  (二)促进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

  珠三角地区集中了全省绝大多数的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健康服务业发展较快,服务产品较多,质量较高,但是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相对缓慢。同时,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在城乡和机构间的配置也严重失衡。为此,政府应统筹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合理配置,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和促进区域间和城乡间健康服务业均衡发展。

  (三)以需求为导向创新健康服务产品。

  中国人口出现了老龄化的趋势,对于健康咨询、老年人日常护理以及养老院服务等的需求将呈现一个上升的趋势,尤其对于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求较大。目前,我省的护理机构、精神康复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以及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等专业化护理服务产品发展较为滞后,应大力引导鼓励民营经济参与专业化护理服务,根据社会需求创新健康报务产品,提供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健康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四)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作用。

  国务院健康服务业发展意见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中,均提出“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服务进一步完善”。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扩大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丰富健康保险服务,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化医改、发展健康服务业的“生力军”作用。广东省应以基本医保为基础,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共同构筑完善而充实的医疗保障体系。

 

 

 

 

                                                                                                                          供稿单位:社科处

                                                                                                                            撰      稿:郑  瑶

 

 

 

  注:

  1.健康服务业认定办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健康服务业单位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国统字〔2014〕37号)》的要求,利用广东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结果,对属于健康服务业的法人单位进行认定。健康服务业共涉及56个行业小类,其中21个行业小类为“*”号行业,需要通过关键字词确定是否属于健康服务业。

  2.本文健康服务业企业和非企业划分标准:按照服务业企业和非企业的划分标准,即机构类型是企业或者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为企业,机构类型不是企业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为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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