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

04.06.2015  11:08

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东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的实施方案》。据悉,广东是全国率先上报《实施方案》、率先完成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衔接、率先印发《实施方案》的省份。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战略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机制等6章,并提出将广东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共提出了九方面的合作设想,即九项重点任务,分别是促进重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对外贸易合作水平、加快产业投资步伐、推进海洋领域合作、推动能源合作发展、拓展金融业务合作、提高旅游合作水平、密切人文交流合作、健全外事交流机制等。

省发改委主任何宁卡表示,与其他省份相比,广东参与建设“一带一路”的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了自身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主要突出了三个方面:突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突出粤港澳合作、突出经贸合作。下一步,我省将成立广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广东丝路基金,以扩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我省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支持力度,同时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参与建设“一带一路”。

值得注意的是,为务实推进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广东已列出40项重点工作,梳理了68个项目,总投资达554亿美元,内容涵盖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农业、渔业、制造业、服务业六个领域。

广东是中国大陆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量最大、人文交流最密切的省份。2014年,广东与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额达1310亿美元,占中国大陆与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的22.4%。广东也是中国大陆与沿线国家双向投资最多的省份。2014年,来自沿线国家的实际利用外资达14亿美元,占中国大陆利用沿线国家资金的21.6%;广东在沿线国家实际投资累计达到17.2亿美元,占中国大陆到沿线国家总投资的3.6%。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