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03.01.2018  08:55

大洋网讯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实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对象范围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员,中小学教师将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

教师编制总额每年一核

广东省教育厅表示,广东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质量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区域、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教师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教育现代化发展。《意见》的出台,意在通过制度创新,将改革试点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破解教师交流轮岗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阻碍,实现县域内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推进城乡教师队伍一体化发展。

意见》要求,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管理机制。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的总量管理,按照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会同教育行政和财政部门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班额、生源(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原则上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总额每年核定一次。

禁中小学自行临聘教师

为确保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意见》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加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临聘教师,所需人员经费由本级财政核拨。学校应与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严禁“有编不补”,严禁中小学自行招聘临聘教师。

为进一步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努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强调,完善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多种交流轮岗形式,逐步实现学校之间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和骨干教师比例大体相当,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意见》还提出,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推进开展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违规情节严重者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广报全媒体记者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