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人数律所均全国居首
9日,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传达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中的重要作用。
律师制度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其中,律师便是这支法治专门队伍中的重要一员,与法官、检察官一样,都肩负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使命。
近年来,我省律师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工作、强化作用发挥”为主线,促进和保障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在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5日,我省共有执业律师29138名,律师事务所(含公职所和法援处)2502家,与2010年相比增长幅度分别达到44.0%和46.3%,律师人数和律师事务所数量均居全国首位。2014年,全省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法律事务183772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87310件,法律援助案件27552件。
管理创新 司法机关与律协“两结合”
如今,我们已经步入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律师行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经济“走出去”战略,迫切需要一大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法律业务的律师;面对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增长动力转换,需要律师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法律服务方式,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面对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社会矛盾多发易发,迫切需要广大律师运用法律专长,为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面对依法治省的新要求,在加强宪法实施、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律师的积极参与。如何在新时期下抓住发展机遇,促进律师行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实现从“律师大省”向“律师强省”的跨越?
“律师行业本身应积极作为,锤炼一支以法为业的律师队伍。”省司法厅厅长杨江华介绍,要教育引导律师以法为业、以律为师,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忠于事实真相,坚持用事实说话、以证据服人,绝不歪曲事实、伪造证据,更不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影响司法机关正常办案。要帮助广大律师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辩护、代理能力,努力成为法律服务的行家里手。省厅、省律协将于近期制定出台《广东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加大对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着力造就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端律师领军人才。进一步完善律师专家库制度,严格准入条件和认证程序,落实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养与储备计划,扎实推进县域律师培养计划,不断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全省律师队伍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加强律师学院建设,将律师学院打造成为我省律师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和律师学研究的重要基地。目前,广东有三家律师学院,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共为9558名实习律师提供了系统培训。
在健全律师违规惩戒机制上,加大对律师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管理,树立自律管理权威。在协会内部,全部实现民主方式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完善了各类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职能,普遍成立了监事会。“通过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不断完善重要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两结合’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杨江华说。
“让律师说话,天不会塌下来。”据介绍,以往全国各地律师还不同情况地存在“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而随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不断得到贯彻落实,“三难”问题已经持续改善。广东通过法制化、制度化建设,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律师执业环境持续改善。
据杨江华介绍,近年来全省各地先后出台了一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法规和政策文件,如珠海出台了《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广州出台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汕头出台了《关于保障律师侦查阶段执业活动试行办法》、河源出台了《规范公民代理行为的意见》等。
“省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领导先后多次征求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意见,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文件,相关领导还专程到省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省律协与省法官协会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通过定期与公检法等部门共同组织辩论赛以及其他文体活动等方式,建立起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制度创新 积极探索粤港澳律师合作
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省份,广东身处改革的前沿,如何让律师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如何解决港澳台企业在粤投资中可能遇到的经济、社会问题?
据悉,广东已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动粤港澳律师合作。2014年8月,广东省司法厅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选定深圳前海作为广东开展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的三个地区之一。深圳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有助于深圳市律师行业与香港律师行业进一步深化合作,逐步实现两地律师业优势互补,拓展、创新律师服务领域。
据悉,目前我省先后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成立7家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积极服务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为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杨江华表示,经过10多年的试点和发展,全省已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130家,发展公职律师846人、公司律师160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公职律师发展“广州模式”,“初步构建起社会律师与公职、公司律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格局”。
2014年,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法律顾问近3000家,其中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聘请比率超过60%,对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积极参与“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等公益事业,成功参与信宜紫金矿难等重大敏感事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律师人数、律所数量5年
分别增长44.0%、46.3%
近年来,我省各项改革都进入了深水期和攻坚期。其中,农村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重大难题,广东通过创新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鼓励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
2015年2月9日,某社区综合市场发生火灾,170多家商户被迫停业,数百名商铺经营者及亲属向市场所有人要求共计近千万元的巨额赔偿。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村居法律顾问王小渊介入调解,先分别稳定了当事双方,最后让所有商户统计、报送损失数额,最终帮助所有商户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化解了一场冲突。
据悉,今年5月底,全省25931个村(社区)实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提前半年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今年工作目标。
杨江华介绍,目前广东构建了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全省律师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逐步优化。
一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数量持续增加。截至今年11月5日,我省共有执业律师29138名,律师事务所(含公职所和法援处)2502家,分别比2010年底增加8910名和792家,增长幅度分别达到44.0%和46.3%,律师人数和律师事务所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二是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律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和本科学历的分别有4780人和21841人,占到律师总人数的91.36%。
三是党建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全省共有律师党员10788人,约占律师人数的37.02%,律师事务所单独或者建立联合党支部632个,实现了党的组织全部建立、党的工作全部覆盖、党员组织关系全部接转的工作目标,受到司法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肯定和赞扬。
四是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围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2011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分别对113名和201名律师做出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其中吊销律师执业证书20人,律师队伍的依法诚信执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全省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法律事务743551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92218件,法律援助案件110936件。此外,全省还先后组建了小微企业、工会服务、台资企业、侨资企业、农村维稳等专项律师服务团,积极为企业转型升级、解决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改革开放事业平稳发展。
撰文:祁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