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网上信访,民众渐渐“弃访转法”

27.10.2015  10:56

  人民网广州10月27日电 “要让网上信访成为老百姓信访的主渠道,从而实现“网络多跑腿、民众少跑路。”26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暨深化解析专题汇报会上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昨日起对实施一年多的《广东省信访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

今年以来,省信访局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办法作了修改,重点改变了以往简单以上访量多少评价一个地方信访工作的做法,加大了对依法办理信访事项、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解决问题、开展网上信访和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面的评价力度,涉法涉诉信访一律不纳入考核范围,使考核更加科学合理。

肖志恒认为做好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暨深化解析工作应注重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重心下移。要随机抽样选择县区和镇街进行检查,不但要到基层单位去听、去看,而且要到上访群众家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二是注重问题导向。要注意发现贯彻条例过程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和趋势性的问题。三是注重重点解析。要结合条例宣讲、解读来解析有关问题,在单位作解析时要根据该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四是注重制度完善。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

广东省信访局局长林耀明介绍,“网上信访”逐渐成为民众信访的一条重要渠道,目前广东网上信访约占信访总量的三分之一。今年1月建成的广东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信访督查等信访业务均可通过网上办理。

广东省公安厅方面称,去年广东全省涉警信访总量较2013年下降12%,今年上半年同比再下降13%。信访条例实施以来,越级到该省公安厅上访量持续稳中有降,以来信、网络提出信访诉求比例逐步提高,民众“弃访转法”的良好局面逐渐显现。(刘晓丽 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