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民生实事 基本服务均等广东提前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14.10.2015  23:38

  “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减免7项基本服务收费”,是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民政部的指导和省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到今年9月底,已实现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提前3个月完成目标任务。自10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面向城乡居民的由政府免费提供7项基本服务的殡葬基本服务政策,实现了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殡葬基本服务保障水平跃居全国前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内容。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死有所归”这一基本民生问题,着力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2011年6月出台《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首次提出殡葬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6月印发《关于我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2015年,省政府首次将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承诺年底前全面完成。朱小丹省长、邓海光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二、加强政策创制,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广东省实施的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免费项目之多、资金投入量之大、政策覆盖面之广,均居全国前列。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海葬、树葬)以及遗体消毒、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等7项,涵盖了殡葬基本服务全过程。据测算,此项政策受益人数达1.06亿人,每年免费基本服务数量约41.6万宗,每年公共财政需投入资金约5.9亿元。这是新时期广东民政工作统筹推进“四个全面”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各地结合实际,增加项目和经费。广州市针对信仰伊斯兰教10个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免费项目。深圳、佛山、惠州、东莞、茂名等5个市将免费对象扩大至非本市户籍居民。各地免费标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规定,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7项服务项目实际收费标准执行,相关经费纳入省市县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深圳市为1980元/具、河源市为1950元/具。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民生实事落实。政策关键在于落实。省民政厅迅速贯彻省政府部署,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专门作出安排。刘洪厅长强调,各级民政部门务必认真抓好落实,不折不扣按时完成任务。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全省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范围、经费来源和监督管理。二是落实经费保障。省民政厅多次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解决省财政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向经济欠发达地区下达了省财政补助资金7000万元,从2016年起将此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开展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等工作,6月底至7月中,省民政厅组成7个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相关重点县区、镇街了解政策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开展督促检查。刘洪厅长经常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强调加大力度抓落实。8月3日,省民政厅向尚未出台实施意见的10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发出督办函,督促有关市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任务。至9月21日,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免费对象、免费项目、免费标准、办理程序、资金结算等内容。

  四、注重四个结合,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效能。一是与开展殡葬改革宣传相结合。为赢得社会的理解支持,着力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宣讲工作。省民政厅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向新闻媒体详细介绍我省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释疑解惑。各大媒体中报道了我省全面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情况,肯定了惠民殡葬政策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地普遍反映,惠民殡葬政策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提升了殡葬公共服务满意度和对殡葬改革的支持度。二是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相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殡葬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深圳市将骨灰寄存免费年限提高至10年,茂名等市要求逝者家属提供不违规建坟保证书。广州、珠海、佛山、河源、惠州、东莞、江门、清远等市建立了节地生态安葬激励引导机制,惠州市还启用了公益性网络祭祀平台。全省每年采取寄存、花葬、草坪葬、树葬、海葬等(不含节地生态型墓位)节地生态葬式的骨灰近10万份,约占年遗体火化量的20%。三是与优化殡葬服务质量相结合。继续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长青计划”,本年度安排省级专项资金3000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殡葬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积极发挥社工专业服务在殡葬服务中的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推行殡葬服务持证上岗,全省超过1200人次获得殡仪服务员等6个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是与加强殡葬行业监管相结合。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三规范一推行”专项整治活动,共抽查殡葬服务机构1732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建立殡葬服务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殡仪馆服务管理和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服务管理。联合省工商局拟订《经营性公墓墓位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广东殡葬协会研究制定《广东省殡葬行业自律公约》。

  广东在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十三五”期间,将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殡葬立法和政策创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