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方: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新平台售假者越来越多

24.04.2015  13:44

  中新网广州4月23日电 (索有为 韦磊 王磊)记者23日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2014年,广东检方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19件3122人,起诉1537件2701人,批捕和起诉人数分别比2013年上升67.8%和51.7%。

  广东省检察院侦监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仍在高位运行,被仿冒产品几乎涉及各个类别、涉案金额动辄数百万,同时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新平台售假者也越来越多。

  据介绍,广东地区查处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继续呈现出案件类型集中、办理难度大、行业涉及面广等特点,特别是近几年,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背景下,一些新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开始浮出水面。

  ——案件类型高度集中,主要是侵犯商标权。该负责人介绍,中国刑法对知识产权犯罪规定了7个罪名,涉及商标、版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四大类,从广东检方查办的案件来看,侵犯商标专用权仍然是知识产权犯罪的最主要形式,占2014年查处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80%以上。“这是由于假冒名牌产品投入成本低、获利巨大”。如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2014年办理的张某东、赵某滨假冒注册商标案,犯罪嫌疑人生产假冒“VERSACE”、“DIOR”等注册商标的香水价值近67万余元。

  此外,由于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为谋取高额利润,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也屡有发生,如珠海检方查办的亿铂公司、沃德公司、余志宏等4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受害企业损失数额达到千万元,最终,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亿铂公司罚金2140万元,沃德公司罚金1420万元,此案也被最高检评为2013年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比例大。制造者、销售者之间相互勾结,作案成员等级分明、分工明确,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犯罪手法日益隐蔽、狡猾。如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2014年办理的马某、孙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马某、孙某在珠海成立公司,在未经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授权下通过伪造授权证书和“SAMSUNG”防伪商标等手段销售假冒“SAMSUNG”注册商标的车载导航仪,向全国多个省份的不特定客户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150余万元。

  ——行业涉及面广,涉及到电子产品、电器、服装、食品、药品等几乎各个产品门类的多个品牌。如假冒“SAMSUNG”、“HP”、“苹果”的电子产品,假冒“阿迪达斯”、“耐克”、“G-STAR”、“Dior”的服装,假冒“万艾可”、“五粮液”、“剑南春”的食品药品,假冒“杜蕾斯”、“杰士邦”等生活用品等注册商标的案件频频发生。

  ——销售渠道从传统的店铺销售方式转变为网络销售,如微信朋友圈、淘宝网、网上代购等等。与传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相比,这类侵权犯罪行为作案手段相对隐蔽,但传播面广、推广速度快。韶关市浈江区检察院2014年办理的戚某、钱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朋友圈”作为商业推广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LV”、“GUCCI”、“PRADA”等多个品牌的商品,获利约八万多元。

  ——涉案金额大,动辄上百万,危害后果严重。如广州检方2014年查办的王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王某等四人在广州白云区的无牌工厂内,生产假冒“飘柔”、“海飞丝”等注册商标的瓶装洗发露、沐浴露、洗衣液,并通过物流公司托运至河南等地进行销售,仅在案发当天所缴获的成品案值就达16万余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