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百种疾病将按病种付费 严禁为医生设创收指标
广东发文要求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不合理增长,今后看病负担有望减轻
金羊网记者 丰西西 通讯员 粤卫信
广东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今后有望降低。14日,羊城晚报记者获悉,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和中医药局制定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要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城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幅和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增幅有所下降,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
到2017年底,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力争公立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不超过全国同级同类医院平均水平, 同时,药费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在2017年降到30%以下,挂号、诊察、床位、治疗、手术和护理收入总和占医疗收入比重在2017年达40%左右。
如何实现降费?
按病种付费
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重大疾病都优先开展按病种付费
记者了解到,2015年广东省公立医院医疗收入较2014年增长9.3%,次均门诊费用达208.7元,较2014年增加7.3%;次均住院费用达9761.7元,较2014年增加7.2%。
控制医疗费用并不是一件简单事,那么,广东将用什么措施才能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呢?
方案明确,首先要规范医疗服务流程:提高首诊确诊率、检查及时报告率和入院三日手术率等。通过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优化诊疗流程、开展日间手术等方式,缩短平均住院日。
与此同时,要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原发性肺癌、乳腺癌、肝癌等恶性肿瘤诊疗规范,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专业及病种, 促进肿瘤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
到2016年年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应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以上,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对于临床诊疗路径明确、治疗技术成熟且质量可控、费用水平都可以考量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重大疾病都可以优先开展按病种付费。
严控门诊输液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逐步取消门诊输液,控制抗生素不合理应用
此外,还要进一步规范门诊管理,除儿童医院外,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并逐步取消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和静脉输液。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控制抗生素不合理应用,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加强临床使用干预。
同时,加强高风险、高费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严格控制临床效果不明显、费用高的医疗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公立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比例不得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严禁设创收指标
医务人员薪酬不与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挂钩
方案特别明确,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
规范检查管理,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验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诱导患者再进行其它同类检查项目。
与此同时,要严厉整治“大检查、乱检查”,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三级医院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总体不低于70%,CT、MRI检查阳性率总体不低于70%。
控制药品收入比重
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逐年下降
要鼓励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年度销售金额(不含中药饮片)占比达到50%以上;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基本药物年度销售金额占比达到25%以上。
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
推进检验结果互认
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分级诊疗是广东医改的重中之重,推行分级诊疗的重要举措是要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方案明确,在统一质量标准前提下,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和下沉普通门诊服务,实现普通门诊占比逐年降低。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政策如何落实?
医院须公示医疗费用排序
那么,这些具体的控费措施将如何落地呢?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要实行医疗费用排序和公开。
他指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费用指标监测情况,每年定期按规定公示排序结果。另外,要求各级公立医院建立医务人员用药量、药品总金额、抗生素使用量、患者自费药使用量排序制度,建立排序结果分析评估制度,每季度把排序结果上网(或上墙)公示。
此外,还要建立控费目标通报制度,通报各公立医院年度控费情况。对于控费目标排名靠前的医院在公立医院基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重点学(专)科建设投入、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控费成效将挂钩院长绩效考核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建立控费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将医疗费用控制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准入、新增床位审批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的重要依据,对未达到控费目标要求的公立医院,暂停上述资格,经整改符合要求后再予重新启动。
另外,将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纳入对所属公立医院目标管理、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