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管理局政委马伟灵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马伟灵简历:
1983.09——1987.07,中山大学法律专业读书;
1987.07——1988.07,广东省公安厅研究室见习;
1988.07——1991.10,广东省公安厅研究室科员;
1991.10——1992.04,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科员;
1992.04——1994.09,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副科长;
1994.09——1996.09,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厅长秘书室科长(1995.02—1996.09挂任佛山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6.09——1997.06,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科科长;
1997.06——1998.07,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厅长秘书室科长;
1998.07——2001.04,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1.04——2004.02,广东省公安厅610办公室副主任(1998.09—2001.07参加省社科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4.02——2005.09,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综合处处长;
2005.09——2009.12,广东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2004.12—2005.12担任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政委执行维和任务);
2009.12——2010.04,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副厅级干部);
2010.05—2011.09 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9—2011.12 汕尾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12—2013.06 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第五、六届市委委员)
分管工作:分管公安、司法、打私、消防、人民武装,并负责联系政协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