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企业文化建设“粤海杯”摄影书画展览大赛征稿启事的通知
省、市、县国资监管机构、省属企业,驻粤中央企业单位、部分民营企业单位:
为弘扬企业文化精神,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展示企业风采和员工才艺,发挥书画摄影艺术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由广东省国有企业书画摄影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文联艺术馆、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广东省企业文化建设“粤海杯”摄影书画展览大赛,推动广大艺术爱好者创作出更多具有企业特色、思想性、艺术性的佳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我和企业同行”。
通过笔墨和镜头,记录企业和个人的成长,发现人和事的变迁,见证发展的成就。通过本次比赛丰富职工文化生活,营造积极、乐观的文化氛围,传递企业正能量。从企业文化视角对企业发展历程以回顾,对企业文化建设以坚定信心,对企业发展的美好未来以展望。
二、活动范围
在广东省区域范围内的省、市、县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驻粤中央企业单位以及部分民营企业单位员工或离退休人员均可参与。
三、活动主办和实施
经会商,活动由广东省国有企业书画摄影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文联艺术馆、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办并组织实施。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指导单位。
四、活动时间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截止。
评选时间:2016年4月。
展览时间:2016年5月。
巡展时间:2016年6月至7月。
五、评选办法
摄影、书法、绘画、三类参赛作品分别由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美术家协会进行评审。设立金奖共15个、银奖共30个、铜奖共60个、入选优秀奖共100个、组织优秀奖共5个,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不设奖金。
入选优秀奖及以上作品,可作为加入省摄影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的参考成绩,并可成为广东省国有企业书画摄影协会的会员。获组织优秀奖的单位可成为广东省国有企业书画摄影协会团体会员。
六、展览安排
获奖作品将由广东省国有企业书画摄影协会与省文联艺术馆及粤海控股公司共同举办大型展览,并设立特邀作品展览,供省属企业、驻穗企业单位员工参观,并根据需要进行巡展。同时制作展览作品集,向全省参赛获奖者及其所在单位免费发送,共约2000册(单位和个人如需超发放范围增订,需缴纳工本费)。
七、征稿细则
书法类
书法作品内容要求符合主题,富有新意,书写具有企业文化特色的优良传统与精神。体裁不限(篆、草书须附释文)。
绘画类
以艺术色彩之美,描绘企业的一道风景,展现企业改革成就,弘扬企业精神。绘画类作品均可参赛。
书法及绘画类作品纸张规格为不超过6尺竖幅(最好为4尺竖幅),请勿托底或装裱。
摄影类
用镜头记录企业、员工工作的热情和贡献以及与企业文化建设相关的题材。需提交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小于5M)。组照每组不超过5张。所有投稿的摄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不接受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凡获取他人作品以本人名义参赛的,一经举报,取消参赛资格。
八、特别提示
所有参赛作品应于2014年1月1日后创作,曾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书法及绘画作品需在作品纸张背后标注相关信息:省、市、县、母公司、作者所在单位、企业性质、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介绍。摄影类作品请自行新建电子文档填写相关信息:省、市、县、母公司、作者单位、企业性质、作品名、图片说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将电子文本文档与摄影图片电子文档打包后报送。所有获奖作品将分期刊登于主办方有关刊物及微信、协会官网等网络平台进行展示。
所有参赛作品,本次活动的主办方有权使用(非商业性用途),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
九、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由母公司统一报送或由个人报送均可。
书法、绘画类作品请邮递或直接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粤能大厦1913,广东省国有企业书画摄影协会,邮编510075。
摄影类作品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本次活动,属全省性国有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活动之一,请各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踊跃参与,争取办出成效,发挥企业文化建设的正能量。
联系电话:020-38306317 张一帆
020-38306390 罗洁君
广东省国有企业书画摄影协会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