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原政委邹文强被控受贿200多万元
邹文强(资料图)
东莞开直升机抓贼富豪曾行贿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原政委邹文强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200多万元犯受贿罪,今天上午10时许在广州市中院受审。涉嫌向他行贿的人员名单中,几乎全是来自东莞、广州、揭阳、韶关、惠州、佛山的老板,其中又以酒店、餐饮行业、夜总会的老板居多。邹文强将受贿所得的绝大部分用来经营茶叶生意。
全国“扫黄打非”先进
今年52岁的邹文强,是广东龙川人。
工作后,邹文强长期身处广东公安系统,2002年9月时,他的职务为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处副处长,后来先后担任治安局副局长、政委等职。2008年初,在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的位置上,邹文强荣获2007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公开信息,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办理或直接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等等。
“要职”背后的风险不言而喻。检方指控,邹文强共涉嫌受贿人民币197万余元、港币61万元、美元2万元。9宗被控犯罪事实都发生在邹文强任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处长、副局长、政委期间,负责全省治安案件查处、特种行业管理的过程中。
公安部的一份文件曾对特种行业作了界定, 其中旅馆业(包括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宾馆、饭店、招待所、车马店、浴室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宾馆、饭店等)被列为主要管理范围。
被指收涉黄公馆股东贿赂
邹文强与东莞富豪刘伯权的交集,始于一场荔枝宴。
据刘柏权交代,约在2005年他在增城吃荔枝的时候,认识了邹文强。刘伯权被广为人知的是形象,是一名曾开直升机抓贼的富豪。2010年7月15日,在东莞拥有多家酒店的富豪刘柏权出动豪车、私人直升机、游艇等“海陆空”交通工具,协助警方在水塘中抓获抢劫他人钱包的贼。
两人相识后,大概一年见一到两次面。在刘伯权的印象中,他每年过年的前几天,都会在东莞的酒店或者办公室等地送钱给邹文强,“有时上万”,而这些钱从财务或年中分红中来。
检方指控,在2005年至2014年间,邹文强收受东莞市汇华饭店、东莞市汇美天伦酒店、东莞市汇美酒店、东莞市汇华花园酒店的经营者刘伯权贿送的贿赂共人民币46万元、港币20万元。
送钱的目的当然是寻求关照,但最终结果似乎并不乐观。刘伯权表示,在东莞经营酒店过程中,他的酒店出事被查封了好多次,但每次去问邹文强,邹都表示不知道。
2007年至2014年间,邹文强被指多次收受佛山南海富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韶关市风度名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股东张某柱贿送的共价值28万余元的股份和人民币7.2万元,为其谋取利益。据案卷材料,风度名公馆后来因涉黄被韶关市公安局查处。
2014年03月30日,广东省纪委公开发布了时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政委邹文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次月,受波及的刘伯权也在其办公室被控制。
邹文强受审时表示认罪,但对部分指控事实中数额提出了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