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6年“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28.09.2015  14:23

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粤教体函〔2015〕7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粤教体函〔2015〕74号)的要求和工作安排,经培训机构申报,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拟确定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为广东省2016年“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至10月4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承担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反映。反映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署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020-37626353,传真:020-37626352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