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女大学生“村官”调研报告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女大学生“村官”调研的通知》(妇组字〔2012〕41号)要求,结合广东省女大学生“村官”实际,省妇联通过梳理相关政策文件、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对广东省女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东女大学生“村官”基本情况
广东的大学生村官工作起步早,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展。截止2012年6月,我省有女大学生村官1898人,占大学生村官总数的41%,其中中共党员1064名,占总数的56.1%。女大学生村官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年龄结构年轻化,其中21-25岁的有868人,占总数的45.7%,是一个年轻群体,充满着活力和朝气;二是文化层次高,均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电脑办公技能熟练,理论水平较高。三是创业干事能力强,思维相对比较活跃,对工作比较有激情。目前女大学生村官任村党支部书记7人、副书记24人、村党组织成员51人,村书记助理742人,村委会主任3人,副主任2人,村委会成员86人、主任助理949人。
广东省及各地党委政府针对大学生“村官”特别是女大学生“村官”出台的有关政策
广东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关于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通知》(粤组通[2012]18号)等文件,从政治发展、经济待遇、生活保障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为大学生“村官”提供了完善的政策保障。广东省自2009年起,每年定向在大学生“村官”中选拨乡镇公务员,至今已有700余名大学生“村官”加入公务员队伍,拓宽了大学生“村官”的就业渠道。
广东各地也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为大学生“村官”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如江门市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为大学生“村官”发放补贴,县级市财政负责其余补贴,充分保障大学生“村官”的福利待遇;梅州市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后,全额免除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清远市为大学生“村官”办理社保、医保事宜,并购买人生意外保险,免除其后顾之忧。
梅州市妇联争取组织部支持,在工作安排上优先照顾女大学生“村官”,采取女性优先,就近安排的原则,将女大学生“村官”安排到交通条件较好、基础条件完善、离住所较近的村委,有效解决了女大学生“村官”住宿难的问题,受到女大学生“村官”的欢迎。
三、妇联组织推动女大学生“村官”成长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女大学生“村官”是基层妇联干部队伍的生力军,也是妇女干部队伍的重要后备力量。广东省各地妇联高度重视对女大学生村官的的培养和推荐,积极营造有利于女大学生村官良性发展的环境,大力培养优秀的女大学生村官人才。
(一)做好心理疏导、注重组织关怀。各级妇联广泛开展女大学生“村官”的谈心活动,通过面对面谈心,深入了解她们工作、生活状况,帮助她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体现妇联组织的温暖。积极进行思想沟通,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她们端正工作态度,扎根基层,做好工作。东莞市各镇街妇联定期召集女大学生“村官”座谈会,听取意见,帮助她们解决实际问题。
(二)搭建平台,促进锻炼成长。各地妇联在建设“妇女之家”工作中,注重发挥女大学生村官的作用,把“妇女之家”作为女大学生“村官”学习、锻炼、施展才华的平台,促使她们在服务妇女工作中得到锻炼成长。湛江市坡头镇安排女大学生“村官”陈连珠、莫金莲担任辖区两条村的“妇女之家”委员,全面统筹协调“妇女之家”工作。在半年的时间里,两名大学生村官积极主动,充分发挥青年干部优势,建立了“妇女之家”档案20多册,组织策划了下周村“三八”节趣味妇女运动会、塘博村委会“六一”亲子趣味游园活动、塘博村委会“妇女之家”暑期英语、书法培训班等活动,组建了一支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服务队,极大锻炼了她们的管理能力。
(三)挖掘特长,激发工作热情。各地妇联在女大学生“村官”的使用上,注意发挥她们认真细致,亲和力强的特点,将她们放在合适的岗位上,激发她们的工作热情。东莞市妇联针对女大学生“村官”自身实际和农村工作特点,让女大学生“村官”担任人民调解员或村级远程教育管理员等职务,参与到农村换届选举以及党代表工作室接访工作中,让她们通过与群众的接触,发挥她们善于沟通的特长,提高她们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她们的工作热情。
四、女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的出路情况
目前就全省情况来看,女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的出路主要有五条。
女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这部分女大学生“村官”有三种情况,一种是通过村居换届选举,被选入村“两委”作委员。二是继续担任村书记助理。三是抽调到镇府机关担任聘用人员。这部分人是大学生“村官”的主要出路。
(二)被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招录为公务员。由于党政机关公务员编制有限,只有少部分女大学生“村官”能够成功被招录。
(三)自主创业。国家对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有政策支持,但是女大学生“村官”因为性别原因,较少有人自主创业。
(四)另行择业。企业单位招录和事业单位的招聘,对女大学生“村官”具有吸引力,但由于录取名额较少,所以只有少部分女大学生“村官”能成功被录用。
(五)继续学习深造。国家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每年都有部分女大学生离职选择继续学习深造。
五、女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女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工作,改善了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结构,增加了农村和社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但是女大学生“村官”在工作和生活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适应能力不强。大学生的成长环境决定了大多数高校毕业生的“书卷”味较浓,对农村工作方式方法不了解,解决农村问题的方法不多,驾驭农村工作局面能力不够强,适应农村工作环境的能力偏弱,女大学生更要考虑体力和安全等问题,这在工作分配上也受到局限,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发展出路比较窄。在村(社区)工作的女大学生最直接的奋斗目标就是当选村(社区)“两委”干部。由于受选举因素的限制,能当选村(社区)“两委”干部的人数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女大学生“村官”的出路并不宽,其成长环境也相对较窄。
(三)队伍不稳定。尽管目前广东农村的经济发展迅速,到农村工作的女大学生越来越多,但农村对女大学生的吸引力仍然不足。即使已经在农村工作的女大学生,思想也不是十分稳定,尤其是非“两委”女大学生,一旦有她们认为更合适的工作,就会选择离开,寻求更大发展。
六、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推荐使用,拓宽培养渠道。建议党委组织部门在政策制定上对女大学生要有倾斜,特别是在公务员招录
上能对女大学生“村官”的招录比例予以照顾。妇联组织对女大学生“村官”要做好推荐工作,具体要做到“两个推荐”:一是成熟的推荐任用。镇街妇联要主动掌握到村(社区)任职的女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情况,对综合素质好、熟悉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正式党员资格的女大学生,主动向组织部门推荐任用,创造条件让到村(社区)任职的女大学生走上农村领导岗位。二是优秀的推荐候选。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镇街妇联要积极把表现优秀、群众认可女大学生向组织部门推荐,列入推荐人选范围,主动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使她们更快地走上农村基层领导岗位。
(一)搭建交流平台,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女大学生“村官”是基层女干部队伍的生力军,也是妇女干部队伍的重要后备力量,组织部门和妇联组织应更多的服务好、保护好,发展好这支新生力量。一是积极为女大学生“村官”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如举办培训班、座谈会、联谊会等,让她们在平等交流的对话氛围中,把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讲出来,把工作中的体会和经验讲出来,不仅可以满足女大学生“村官”的倾诉需求,而且可以推动和促进工作,有效实现“村官”之间的良性互动。二是积极为女大学生“村官”搭建积累实践经验的平台。多压担子,多交任务,把女大学生安排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多参与到妇女儿童、计划生育、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中去,让她们在处理各种复杂问题中提高素质和工作能力,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三是加大对优秀女大学生“村官”典型的宣传力度。全国妇联及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培育、善于发现优秀女大学生“村官”典型,并通过经验交流、评选表彰等方式,将女大学生“村官”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在更大范围内宣传推广。
(三)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一要定期跟踪访谈。组织部门和镇街妇联要定期与到村(社区)任职的女大学生进行座谈,及时掌握后备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二要实行动态管理。密切关注到村(社区)任职的女大学生成长状况,及时把表现优秀的女大学生纳入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三要建立档案制度。组织部门和镇街妇联对在村(社区)任职的女大学生登记造册,作为后备干部人才建立档案管理。四要建立保障机制。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完善管理,保障工资待遇,为其提供可发展空间,做到既能吸引又能留住优秀女大学生在农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