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流感防控相关指引(2015年版)的通知
粤卫办〔2015〕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当前,我省季节性流感已进入发病活跃期并逐渐进入第一个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流感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我委组织对2012年印发的广东省流感防控相关指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指引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引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类机构的流感防控指导,科学做好我省流感防控工作。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委疾控处反映。
联系人:吴晓程,联系电话:020-83820678。
附件:
1. 广东省小学及托幼机构流感防控指引(2015年版)
2. 广东省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及初高级中学流感防控指引(2015年版)
3. 广东省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流感防控指引(2015年版)
4. 广东省养老院流感防控指引(2015年版)
5. 广东省社区流感样病例家居治疗指引(2015年版)
6. 广东省家庭流感预防指引(2015年版)
7. 广东省公共场所流感防控指引(2015年版)
8. 广东省公共交通工具流感防控指引(2015年版)
9. 广东省流感防控风险管理流程图(2015年版)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附件1
广东省小学及托幼机构流感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单位流感应急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二)每学年开学后应即组织校医、园医或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人员学习流感防控知识。
(三)落实晨检制度,发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的学生和幼儿,立即电话通知其家长领返回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
(四)做好因病缺勤及病因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五)加强各类学习、生活、娱乐、工作场所(如教室、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宿舍、教研室)的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提高防病意识。
(七)落实手部卫生,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托幼机构由保育员每日落实幼儿勤洗手,推行六步洗手法。
(八)在流感流行季节,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
二、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异常增多时
(一)防控措施。
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 尽快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 避免举办全校或全园性的室内集会等活动。
3. 实施晨检和午检制度,发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立即电话其家长领返,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治。
4. 学校和托幼机构由专人负责与离校或离园的学生进行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5. 确定暴发疫情后,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流感样病例学生每日增减情况。
6. 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二)临时停课后的措施。
1. 提倡学生个人患病停学休假。如出现暴发疫情,在卫生计生部门科学评估提出停课建议后,由学校对应的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并宣布停课,如需多所学校大范围停课则应报当地政府决定实行临时停课措施。
2. 建立学校、托幼机构与学生及其家庭的联系制度。停课前,应告知幼儿、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流感防控相关知识。
3. 停课期间,学生、家长等应主动向学校分管的专人报告其是否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
4. 停课期间,学校、托幼机构应组织专人负责每天跟踪学生的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同时,对校内各类场所应进行彻底清扫消毒。
5. 复课后,学校、托幼机构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至少持续14天。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方可上学。
附件2
广东省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
及初高级中学流感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流感防治知识。
(二)搞好学校各类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手液。
(四)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
(五)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要有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六)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二、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异常增多时
(一)防控措施。
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 发现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时,及时(1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2. 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3. 启动以班级为单位的晨检和午检制度。
4. 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5. 确定暴发后,根据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每日流感样病例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6. 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7. 学校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对教室、寝室及公共教室如电脑、视听、图书馆等的消毒与通风。
(二)临时停课后的措施。
1. 提倡学生个人患病停学休假。在卫生计生部门科学评估提出停课建议后,由学校对应的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并宣布停课,如需多所学校大范围停课则应报当地政府决定实行临时停课措施。
2. 建立学校与学生及其家庭的联系制度。停课前,学校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流感防控等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
3. 停课期间,学校应组织专人负责学生(包括住宿生和非住宿生)每天的健康状况跟踪,掌握学生每日健康情况。并按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同时,对校内各类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
4. 加强停课期间住宿生的管理,学校应组织专人负责住宿生住宿期间每天的健康状况跟踪和报告,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应及时将学生送到就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治。住宿生要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做好开窗通风,尽量避免调换宿舍、串寝和在寝室内进行聚会活动。
5. 复课后,学校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至少持续14天。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方可上学。
附件3
广东省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流感防控工作指引
(2015年版)
一、一般措施
(一)每年春季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普及流感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早上上班开启门窗,通风换气。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抽气扇。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支持员工经常洗手。
(四)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安排做工间操。尽量不加班。
(五)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应劝其不上班,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
二、单位出现多例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
(一)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异常增多时,应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疫情,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二)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
(三)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四)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群体性活动。
(五)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
附件4
广东省养老院流感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一般措施
(一)每年冬春季对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开展1-2次流感防控的知识教育。
(二)建立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建立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三)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早去医院就诊治疗。在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中,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异常增多时,应尽快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疫情,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应拒绝其探访。
(五)确保环境清洁卫生,定期用消毒水为老人住所、厕所、休息聊天场所、活动器械等抹洗消毒。经常将老人的被褥衣服晒太阳。
(六)尽量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抽气扇。
(七)设置适合老年人的洗手设施,提供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支持老人经常洗手。
(八)准备隔离后备房间(设置在人流不密集、通风、有独立厕所的房间),提供给急性发热、咳嗽或咽痛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有症状的老人应及时予以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老人。
(九)倡导为老人接种流感和肺炎疫苗。
二、出现多例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
除做好上述一般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一)尽快致电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请求指导处理疫情,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二)暂停探访工作,直至疫情平息。建议有条件的家庭可将老人暂时领回家中照顾。
(三)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建议不安排集中用餐,可以安排老人在各自房间用餐。
(四)症状较轻的老人可以安排在单独的房间隔离治疗。患病老人在进行户外活动时要戴上口罩,减少与其他老人的接触。
(五)发现症状较重的老人,如出现高热不退、气喘或心口痛、嘴唇变蓝或变紫、呕吐及不能咽下液体、缺水、晕眩、少尿、抽筋、神情呆滞或神志不清等症状,以及有心脑呼吸系统或免疫缺陷等基础疾病患者、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的人员,应尽快将其转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六)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加强空气流通、环境清洁等工作。
附件5
广东省社区流感样病例家居治疗指引
(2015年版)
一、流感样病例
流感样病例是指出现发热、伴咳嗽或咽痛的患者。
二、居家治疗建议
(一)居家治疗的病人应戴上医用口罩,经常用肥皂水洗手,避免和减少与家人近距离谈话。
(二)家庭成员中,指定专人照顾患者。如条件许可,最好安排患者居住在有独立厕所的房间隔离治疗,并留意病人居住房间、使用厕所的清洁和通风。
(三)居室要开窗通风或使用排风扇进行机械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四)家庭成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如自觉发热,应及时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的,要立即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就诊治疗。
(五)儿童患者居家治疗时,家长应指导孩子合理作息,避免过度疲劳,要劳逸结合,合理饮食,提高机体抵抗力。
三、下列流感样病例建议到医院就诊,并采取防护措施
(一)患者如出现高热不退、气喘或胸闷、心绞痛、嘴唇变蓝或变紫、呕吐或吞咽困难、缺水、晕眩、少尿、抽筋、神情呆滞或神志不清等症状,要尽快安排其到医院进行就诊治疗。
(二)患者如为小孩(小于5岁)、老人(大于65岁)、孕妇、有心脑呼吸系统及免疫缺陷基础疾病患者以及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等人员建议到医院就诊,必要时住院治疗。
(三)前往医院途中要戴口罩,避免到人多的地方,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件6
广东省家庭流感预防指引
(2015年版)
一、 日常预防
(一)三勤。
1. 勤洗手:饭前、便后、外出后、进食前、双手弄脏后应立即洗手。
2. 勤通风:勤开窗,多通风。少去不通风、人流密集的场所。
3. 勤运动:坚持室外运动,如步行、球类、跑步等运动。
(二)三主动。
1. 主动防护。
(1)倡导每年主动接种一次流感、肺炎疫苗,尤其易感人群(小孩、老人、孕妇、有基础疾病患者)及其家庭成员。
(2)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双手减少接触眼、鼻及口;打喷嚏或咳嗽时应掩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3)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在流感高发季节时,应主动戴上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如医院、商场等)。
(4)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
(5)家庭备置体温计、一次性口罩、家庭用的消毒用品等物资。
2. 主动就医。
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不要带病上班或上学,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
3. 主动监测。
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二、 家庭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患者
(一)及时前往就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接受治疗。尤其是小孩、老人、孕妇、有基础疾病的患者应尽早治疗。
(二)减少外出,外出时要佩戴口罩。外出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尽量避免前往公共场所和参加集体活动。
(四)家具表面、厕所要用消毒水消毒、抹洗。
附件7
广东省公共场所流感预防指引
(2015年版)
一、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二、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三、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四、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设置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栏。
六、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做到不带病上班,并及时就医。
七、避免组织不必要的室内群体聚集性活动。
八、对于人流密集、流动性大且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如商场、影院、网吧、KTV等)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执行网吧管理规定,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必要时控制网吧人员密度。
(二)强制通风,开窗或使用排气扇换气。
(三)每天使用消毒剂对物体表面(地面、桌椅、电脑键盘、鼠标、麦克风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进行消毒。
附件8
广东省公共交通工具流感防控工作指引
(2015年版)
一、非空调车的车窗应尽量打开,保持车内良好通风状态;密闭的空调车要开启换气扇及空调新风装置,以增加空气流通。
二、保持车站、车厢内的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
三、增加车站、车厢内清洁消毒频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四、司机等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做到不带病上班,并及时就医。
五、做好司乘人员工作与轮休安排,确保司乘人员得到足够休息。
附件9: 广东省流感防控风险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