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08.03.2016  17:58

粤科高字〔2016〕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局(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深汕合作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同意,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等1896家企业被认定为广东省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附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PDF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