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专项资金评审经费的公示

24.12.2014  10:14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资金进行评审,现将2014年有关专项资金评审经费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2月23日至12月31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务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姚瑞婷,电话:020-83133360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电话:020-83170058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