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09.01.2018 10:50
本文来源: 体育局
《广东省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已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现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体育局 2017年5月4日
广东省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广东青少年体育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二五”期间,广东青少年体育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的目标任务,努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推进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巩固壮大青少年体育组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青少年体育工作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切合我省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新形势,出台配套文件《青少年体育工作方案》,联合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出台了《广东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完善了政策法规体系,规范了青少年体育工作。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效果显著。 调整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结构、布局。突出发展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创建以省体校、广州、深圳为龙头的三个省级示范型项目基地、138个省级重点单项基地。实施示范基地交流办法,鼓励人才流动、资源共享。扶持创建23所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此为标准促进各级各类体校建设。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公办体育运动学校143所,在训人数约3.4万人,其中县区级少体校在训人数约2.6万人。国家级传统校22所,省级传统校262所,市(县)级传统校约995所,在训人数6万多人。推行青少年竞赛改革,成功举办体教两部门联合主办的第十四届省运会,创全国首例,在体教结合、改进赛程赛制、改革奖项设置上取得明显成效。年度竞赛共完成36371名运动员的注册工作。完成一级运动员等级审批3561人,二级8742人。完成国际赛事申办131项 ,全国赛事申办155项,举办省级赛事457项。体育高职教育成效明显,省和广州市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在全省招收各级体校毕业生约1500人左右,就业率达到96—98%。加强各级体校的中职教育,推行体校学生分流,多渠道解决好青少年运动员的出路。
学校体育工作蓬勃发展。 全省有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40个,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30个,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5个,省级校外体育活动中心16个。丰富青少年假期生活,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了参与户外体育锻炼的平台,与教育厅联合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期全省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参与人数近1000人,选派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动、全国户外营地展示、全国传统校比赛、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节等各项活动,均取得良好的成绩,充分展示了广东青少年的阳光风采。积极承办总局的各项青少年活动、培训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中日体育指导者交流、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等大型活动。积极推进校园足球工作,联合省教育厅制定了校园足球布局城市实施方案,资助校园足球国家布局城市3个,省级布局城市5个,每个布局城市布点10—18所学校,每年开展布局城市的教练员培训、冬夏令营及联赛等活动。成功举办两届“省长杯”校园足球联赛,成立首支校园足球指导员队伍。
大力扶持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 在全国率先成立广东省青少年体育联合会,拥有各类体校、青少年俱乐部、多家媒体单位、企业等113个会员单位并逐步扩大规模。以联合会为平台陆续举办了首届青少年体育嘉年华、“快乐联航”、“快乐操场”等一系列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发展全省中小学生为个人会员,传统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单位会员,推进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产业同步发展,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准备。
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得到重视和加强。 大力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23号文和《体育总局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联合四个厅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解决方案。制订广东省青少年体育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和功能性体能测试工作管理与实施办法,首次执行运动员赛前文化、功能性体能测试作为省运会入门门槛。第十四届省运会前完成所有比赛项目的两类测试工作,共有约12000名运动员参加了测试。各级各类体校共有文化教师约867人,承担文化教育的28所体校中26所完成了文化教育“两纳入”。
加大从业人员队伍培训力度。 省级教练员业务培训与体育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并进行。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省传统校体育师资培训。每年举办全省青少年体育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班、共举办62期教练员职业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约7000人。开展了省青少年体育教练员论文评选工作。招募“校园足球社会指导员”,定期派往校园足球推广学校进行辅导。协调华南师范大学启动退役运动员转岗中小学校体育教师的再培训工作。开展首期体能考评员培训,共70位体能考评员成为今后省级各类比赛运动员体能测试的第一批重要骨干力量。
(二)广东省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省的青少年体育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及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建设体育强省的目标要求,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青少年体育工作在体育强省建设中的基础战略地位还有待提升;青少年体质水平下降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还没有形成,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材源头日渐匮乏;体教结合工作存在的制度性难题依然存在,体教阵地分割的现象依然明显,整合体教资源,促进青少年体育协调发展的机制支撑不足。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仍较单一,县级青少年业余训练基础趋弱,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十三五”时期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三)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幸福广东为主线,全面加强和改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按照体育总局的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体育部门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通过体育事业发展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坚持以人为本,对人的终身发展负责,加强运动员的体育、德育、智育,使其全面发展,增强走向社会的竞争力。加快形成引领青少年体育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为建设体育强省、当好排头兵做出积极贡献。
(四)总体要求
——坚持转变发展方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引领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新方向。
——坚持以青少年全面发展为宗旨,推进体教结合、协调共进的工作机制,开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新格局。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硬件和软件共升级,积极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五)总体目标
青少年体育工作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具体为:
——体教结合进一步推进,青少年体育的教育功能得到强化,运动员文化教育得到提高,人才输送渠道更加畅通。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转变,青少年体育训练水平显著提高,训练体系基本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体育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青少年体质普遍增强。到2020年,我省青少年的体质与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素质明显提高,《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比“十二五”周期大幅度提高,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四是全社会关系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基本形成,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三、工作任务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育新型青少年体育治理体系
1. 转变政府职能,发展社会组织力量,推动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培育青少年体育行业协会发展壮大,以成熟的青少年体育行业协会为标杆,辐射、带动各地多种青少年体育社团组织,为转变政府职能,逐步移交各类行政许可事权做好准备。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逐步移交各类审批事项。稳步推进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完善省级单项协会的组织架构。实现单项协会完全承接项目裁判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出台青少年体育各类审批事项的转移方案,明确各项组织保障和经费配套,由成熟的行业协会承接,逐步形成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体育管理体制,五年内实现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体育治理体系。
2. 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推进体教结合,助力学校体育发展。 积极参与青少年课外活动,与学校紧密合作。以配合学校开展校园足球作为切入点,向多项目多层次延伸。主动开发体校与学校、俱乐部、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户外活动营地等的合作项目,通过扶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帮助学校组建运动队、代表队和兴趣小组、鼓励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施行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等多种形式,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主动为青少年课外活动、课余训练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体育教师选派和支教工作,增加体育从教人员数量,提高体育课程和课余训练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3. 更新教育理念,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23号文精神,以五厅局下发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抓手,促进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真正实现承担文化教育任务的体校纳入地区教育发展规划、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运动员依托当地的教育资源,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序列。地市级以上体校全部完成“两纳入”工作,达到学校相关建设标准,建立体育部门主抓训练、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文化教育的管理体制,提高文化教学质量。不具备文化教学条件的县(区)级体校实施文化教育撤并,文化教学交由教育部门负责。大力推行赛前文化测试制度,打破体校重武轻文的传统,形成文体并重的氛围,文化测试不达标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4. 畅通输送渠道,拓宽后备人才成长道路,服务运动员学业和职业转换。 加强人才输送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人才培养输送标准,完善人才输送程序。进一步完善体育特长生就学、升学优惠政策,理顺青少年运动员的学籍管理工作。加强“中高”、“高本”体育职业技术教育的联动。构建“中高本”有效衔接的现代体育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搭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实现体育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中等体校以体育职业技术教育为办学方向,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办学标准,加强青少年运动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强化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职能,加大我省体育后备人才的招生比例,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对校园足球等项目社会指导员、裁判员、教练员等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退役运动员进入教师队伍。
(七)深化竞赛改革,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
1. 创新发展,完善省运会竞赛制度。 以第十四届省运会为基本框架,继续深化省运会年龄组别、项目设置、竞赛资格、竞赛组织等各项改革,促进省运会体教融合和竞赛设置多元化发展。明确体教发展的目标体系,创新竞赛组织形式,逐步实现资源共享。调整年龄组别和项目结构,逐步实现两个体系的人才共建政策。建立两部门合作统一的竞赛资格管理系统,逐步消除资格障碍。探索参赛对象多元化模式,打破传统组队模式,放开参赛限制,支持多种单位多种形式报名参加。完善省“示范基地”和重点单项基地政策,鼓励人才流动,实现资源贡献。
2. 转型发展,完善省级青少年年度竞赛和管理制度。 以广泛吸引青少年群体参与为主要目标,出台青少年竞赛管理办法,规范赛事承办招标、申报、组织、管理等程序,完善年度青少年竞赛制度。加大竞赛经费投入,保证符合参赛资格的青少年运动员享受免费参加年度最重要一次省级比赛的机会。继续落实推进体教共管、资格互认、成绩互通、参赛对象多元化的竞赛模式。继续推进省年度青少年锦标赛与中学生锦标赛、传统校比赛等体教赛事的合作,改进现有的青少年竞赛资格和竞赛成绩系统。举办不以锦标为目的的比赛,不完全移植奥运项目,鼓励以学校、社会团体、个体等多种形式报名参赛,扩大竞赛人群,普及锻炼理念,提高参与的趣味性。继续推进和完善年度锦标赛赛前文化水平测试和体能测试制度,使其符合青少年运动员的身心发展规律,促进青少年运动员科学、全面、健康发展。
3. 上下衔接,完善各地区青少年竞赛制度。 结合省级青少年竞赛制度的改革,地市级、县区级建立以青少年为主体、体教共办的综合运动会制度。各地区联合教育部门,采取灵活多变、小型多样的竞赛形式,完善布局项目的单项年度竞赛制度,广泛开展区际、校际的网点校、传统校、俱乐部等比赛。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好各类阳光体育竞赛活动。
(八)科学开展训练,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1. 改进青少年体育训练网络体系。 转变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下称“省体校”)的发展方式,提升内涵建设,调整项目布局,加强梯队建设,切实成为我省重点项目后备人才的储备库。探索省体校单独组队参加省运会的模式,发挥带动全省业余训练的示范作用,连同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体育运动学校提升“示范基地”效应,逐步扩大“示范基地”规模。建立以“示范基地”为龙头、各地级市体育运动学校为骨干、县区级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为基础、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延伸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训练网络体系。
2. 完善各级各类体校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1年第14和15号令的要求,大力推行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和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设置标准。鼓励市县体校的建设发展,加大对新建体校和现有体校改扩建的经费投入,改善和提高训练、教学条件。市县两级和有条件的乡镇按照一县一校的标准办好少年儿童体育学校,鼓励县区级少儿体校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的体教结合办学形式。支持少体校与普通中小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教师教练互派互聘、设施资源共享共用。
3. 着力推行适合青少年的科学训练方式。 严格把握青少年的身心成长发育规律、教育规律和项目发展规律,坚持“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训练原则,为优秀运动队培养合格的体育后备人才。逐步建立各项目选材指导标准,完善科学选材组织管理体系,增强选材的规范化与制度化。通过内引外联的形式,借助国内外专家、机构等科研力量,率先在若干项目中制订出适合广东运动员特点的青少年训练教学大纲,建立大纲考核机制,防止青少年训练过早成人化和专项化。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广泛推行培训指导,提高各级各类体校科研条件。严格控制青少年训练时间,中等体育运动学校每天训练时间控制在3.5小时以内,少体校每天训练时间控制在2.5小时以内。全面实施运动员功能性体能测试制度,制定青少年运动员体能训练标准,预防运动伤害。建立全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对青少年运动员进行信息化分类管理。按照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关于训练过程的评估标准,加强青少年运动员训练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支持省体育局直属各项目中心对后备人才发展的统筹规划、训练指导、配置资源、提供服务,形成“一盘棋”的项目发展格局。
4. 优化项目结构调整项目布局。 结合我省体育事业转型升级和新周期竞技体育项目调整方案,优化项目结构。优先发展奥运优势项目,包括乒乓球、羽毛球、举重、跳水、体操、射击、女子柔道、蹦床、女子跆拳道等项目。重点发展全运大项,包括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赛艇、皮划艇及全运优项;适度发展一般项目,即长期在“三大赛”中见分不见牌的项目、小项;严格控制弱势项目,即长期在“三大赛”中无成绩、无人才基础、无培养条件的项目。调整项目布局,省级“示范基地”布局严格控制在第一、二类项目;省级重点单项基地布局以第一、二类项目为主,总量控制在100个左右,每个项目的基地数量控制在开展单位总量的1/3左右;一般项目的基地布局每个项目不超过2个;原则上弱势项目不创建单项基地。我省人材资源丰富的项目,要建立基地间的竞争机制;人材资源相对短缺的项目,要形成优势互补。各地市要按照我省的项目结构,结合各地区的实际与传统,重点布局第一、二类项目,同时加大对县区级布局的指导,以发展传统优势项目为主,加强与省、市的衔接,控制项目发展数量,提高项目发展效益。
(九)广泛组织宣传,营造支持青少年体育的社会氛围
1. 大力扶持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 做强做大广东省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并以此辐射、带动多种青少年体育社团组织建设,为转变政府职能,逐步移交评估、注册、审批等行政许可事权做好准备。完善各种青少年体育组织创建办法、行业标准和进入退出机制,加强指导、加大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协助学校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单项学生体育社团等学生体育组织、扶持国家级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一步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逐步推动社区、街道、企业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绩效管理,鼓励运作优秀、人才辈出的俱乐部申报创建国家级示范性俱乐部。探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承办运动队的途径,把学校运动队纳入俱乐部管理,创新青少年体育训练的新模式。
2. 广泛组织青少年体育竞赛和阳光活动。 积极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系列活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和综合性的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活跃青少年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创新组织形式,利用寒暑假期,大力开展训练营、校际比赛、单项冬夏令营等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尝试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制度,扩大参赛的青少年群体,形成不同层次的竞赛体系,拓展后备人才的选材面。
3. 大力拓宽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 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优惠向青少年开放的力度,为青少年参加体育训练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体校的优质体育资源,通过开放场馆、举办培训、组织活动等形式,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提升体校的社会效益。探索与“互联网+”相结合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运行模式,建成一个用现代化科技信息手段满足广大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进行体育锻炼,又能进行提升体育、德育、智育等学习效果的多功能场所。
4. 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体育文化。 通过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深刻领会和把握体育的文化底蕴和科学涵义,宣扬体育在育人方面的德育、智育、美育功能,引导全社会关注和重视青少年体育;宣扬体育终身锻炼和提升体质健康的理念,从意识形态上提升青少年的体育认知和体育文化素养。
(十)加强管理和培训,提高青少年体育人员队伍整体水平。
与全国注册工作对接,完成教练员、裁判员注册工作并形成常态化,建立全省教练员、裁判员信息数据库,进行动态登记和管理。进一步与高校合作,提高教练员、文化课教师、退役运动员、校园足球指导员、学校体育老师等从业人员队伍的培训质量和水平。研究探讨教练员资格认证工作。开展教练员、文化课教师业务水平比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结合省运会开展体能考评员培训,壮大人员队伍,提升理论业务水平。加强全省青少年体育管理干部的思想学习、业务学习,提升全体从业人员的战斗力和生命力。
(十一)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推进依法行政
适应青少年体育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青少年体育社会化路子。规范各种青少年体育协会创立和管理制度,通过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参与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明确规划的执行落实职责、管理事权和责任主体,统筹推进我省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继续完善青少年体育政策规章等建章立制工作,增强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提高青少年体育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本文来源: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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