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高水平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动态项目库的公示

13.05.2016  15:39

为推进我省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探索实施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自行采购试点,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粤发〔2015〕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函〔2015〕532号)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制定了高水平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动态项目库,5月6日组织了专家论证,现将专家论证后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动态项目库(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论证评审委员会由15人组成。根据科研仪器设备学科类别区分3个论证评审小组,每个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4人、法律专家1人。

医学组:由张宝、齐绪峰、王明龙、陈光星、林倚正共5名专家组成,论证通过了328项仪器设备。

生物及化学组:由黄卓烈、杨秉耀、郑思春、李映章、肖大伟共5名专家组成,论证通过了192项仪器设备。

物理及工程组:由陈丽、刘其洪、庄中华、刘振、朱瑞军共5名专家组成,论证通过了139项仪器设备。

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020-37636405。

 

附件:1.广东省高水平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动态项目库(医学类) 附件1.xls

          2.广东省高水平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动态项目库(生物及化学类) 附件2.xls

          3.广东省高水平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动态项目库(物理及工程类) 附件3.xls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