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 录 聘 用 制 书 记 员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录30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有广东省户籍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4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B1007室。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三、考试录用
1、笔试和打字测试。时间为7月30日上午9:00(8:30进入考场),地点广州市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打字测试为中文录入,每分钟不低于60个字。
2、面试。根据笔试和打字测试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笔试、打字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打字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4、录用。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月收入为4900元(含“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等相关福利),试用期为2个月。享受年休假及出差补助等(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咨询电话:020-85110085。
附件: 省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