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2663多万元 广州一官员受审
29日上午10点,原广州市协作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级)何继雄受贿案在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其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何继雄曾先后是广州天河区沙河、龙洞、冼村等街道办领导,被查出的违法行为都发生在其任职天河区各街道办领导岗位时,大部分与房地产有关,他也成为广州天河区贪腐窝案的一分子。
4月29日上午10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级)何继雄受贿案,检方指控何继雄在担任广州市多个部门任职时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取他人贿赂,受贿款高达2600多万元,另有上百万元购物卡及数额不等港币美金。记者注意到,何继雄收受贿赂长达十几年,官场升迁可谓一路畅通。
检方在起诉书中提到:1995年8月至1995年12月,被告人何继雄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副镇长,负责城建工作;1995年12月至2002年11月,沙河镇镇长,其中1997年6月1998年7月兼任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02年11月,任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2005年10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2008年12月,任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被告人何继雄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以各种名义贿送的财物,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1996年至2014年3月,被告人何继雄利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龙洞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先后多次为广州市龙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樊志华在工程承接、人事任命等事务中提供帮助,收受其贿送的所谓商铺转租款人民币120万元、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购物卡、港币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390894元的丰田佳美小汽车一辆,占为己有。
2、被告人何继雄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其担任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办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于2005年任命其姐姐何月霞担任龙洞街道办事处下属的广州市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兆联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该公司运作,二人相勾结为李国明所控制的公司承租兆联公司所持有的多项物业提供各种帮助,共同收受李国明以干股分红的名义贿送的贿赂,至2014年,共同收受人民币1540万元,其中何月霞分得人民币690万元,何继雄分得人民币850万元,占为已有。
3、1997年以来,被告人何继雄利用职务便利,为担任过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副镇长兼任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的冼瑞洪在人事任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各项帮助,于2000年左右,收受冼瑞洪贿送的出国考察费美金5000元;于2001年收受冼瑞洪以人民币120万元购买的商铺6层,占为已有。
4、自1998年开始到2012年止,被告人何继雄利用职务便利,为兆联公司在工作协调、物业管理等方面提供各种帮助,以报销费用、提取现金等各种方式,收受该公司贿送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2210043.36元、购物卡104万元并占为已有。
5、2011年至2012年间,何继雄与兆联公司的何月霞、叶卫清等人相勾结,为赵汉杰(又名赵汉超)租赁兆联公司沙河濂泉服装批发市场物业的过程中担任帮助,收受赵汉杰以炒卖商铺分红名义贿送的贿赂600万元,其中何继雄分得人民币240万元,占为已有。
6、从1996年开始,被告人何继雄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接土石方工程等方面为其亲戚袁国强提供帮助,收受袁国强以装修款名义贿送的人民币23万元,占为已有。
综上,被告人何继雄个人或共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6630937.36元、价值人民币107万元的购物卡、港币1万元、美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