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新增6家国产小车4S店上牌点

03.06.2016  16:37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车管业务,2016年6月6日,广州交警在原有27家的基础上再新增6家国产小车4S店上牌点,车主可在我市33家汽车品牌专卖4S店轻松办理上牌。

车主在汽车品牌专卖4S店购买车辆后,凭办理上牌的相关资料向汽车品牌专卖4S店提出申请,符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条件的,在汽车品牌专卖4S店完成机动车查验、选号、制证,车主可以选择邮寄方式或委托汽车品牌专卖店直接到车管分所领取号牌,实现了购车、申请上牌一站式服务。广州交警表示,广州交警将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继续提供更多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提升广州交警整体的服务水平。

据交警部门介绍,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汽车品牌专卖店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委托办理新车上牌业务。申请地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综合业务受理大厅1至8号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附件1

27家单位(专卖店)名称及地址

序号

名称

地址

1

  广州广汽商贸长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3号第42栋

2

广州长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68号第1-4栋

3

广州本田汽车第一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448号

4

广州永佳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河村村迎宾路侧

5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1086号广东汽车市场内

6

广州市耀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钟岗社磨谷地

7

广州市新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村新楼

8

广州瑞华粤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冼庄立交桥南300米瑞华汽车城

9

广州市南菱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与平步大道交汇处南菱汽车城D座内

10

广州市昌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广园快速路博汇街1号

11

广州和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635号

12

广州南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399号

序号

名称

地址

13

广州市风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大道10号

14

广州市龙星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611号

15

广州迎宾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迎宾珠坑村

16

广州广物骏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路118之一

17

广东浩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13号

18

广州长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赤沙村以南615号

19

广州广汽商贸长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大道与莲花大道交界处万博翠湖花园旁

20

广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88号

21

广州市华驰福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公路上元岗合成材料研究院内自编A2栋

22

广东大昌行喜龙商贸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大道129号101

23

广州市健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二桥旁

24

广州市锦龙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黄村环场路军营路段

25

广州市友道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951-1961号广州嘉德汽车会内B区自编号101-302商铺

26

广州骏龙汽车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盈溪路151号

27

广州文华福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自编23号B

新增6家单位(专卖店)名称及地址

序号

名称

地址

1

广州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东环路103号

2

广州长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569号

3

广州鸿粤星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377号

4

广州元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自编1号楼201、202

5

广州市璟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6号

6

广东仁孚怡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01号

附件2

广州市汽车品牌专卖店申请代发车辆牌证

业务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一、 申请条件

(一)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品牌专卖4S店。

(二)销售国产9座(含)以下小、微型载客汽车。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诚信经营并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金。

二、场地要求

(一)设立对外办公区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办公区内应设置开放式柜台;办公区外应设置能够满足需要的停车场,同时还应设置不少于两个车位的查验区。

(二)配置专用牌证室,存放专用金属文件柜、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和档案。牌证室应设于实体墙内并处于密封状态,实行双人双锁,防盗、防火、防潮等设施。

三、设备要求

(一)配置计算机、二代身份证阅读器、二维码和条形码阅读器、高拍仪、专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配备三台以上计算机,配置要求:CPU主频≥2GHZ,内存≥2G, 硬盘≥320G,安装机动车登记服务系统。采用“十选一”选号方式的,应使用双屏显示器。

(二)开通满足业务需要的网络带宽,实行专网专线。

(三)对外办公区、查验区、牌证室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和“车驾管业务监控平台”对接,实时传输图像;机动车查验视频资料应保存三年以上,其他视频资料应保存六个月以上。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单位持下列材料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申请:

(一)书面申请(包含公司简介、销售量、办公区域面积、停车场面积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

(三)品牌销售授权书。

受理地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总所)综合业务受理大厅1至8号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第二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到申请资料,审核申请材料后,对场地进行实地考查,核实企业地理位置、信誉、经营情况等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书面上报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筹建备案,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答复同意后,市交警支队书面同意按相关规定要求筹建。

第三步:建成后,由申请单位持下列材料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验收:

(一)书面验收申请;

(二)主体建筑外观、对外办公区、查验区、牌库、停车场、警务公开栏、业务范围和收费公示栏等实际效果图片;

(三)各类印章样本;

(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业务授权及签名样本;

(五)工作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到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通过业务测试的,与申请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业务范围、办理权限、网络和软件系统的安全管理职责、牌证和档案资料安全管理责任后,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验收,验收通过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式授权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