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保障房首度向非户籍人口开放 怎样申请?

15.09.2015  11:28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张强透露,广州年底欲推出600套公租房给两类非户籍人口申请。租金或可打七折。

   广州由政府出资建设的保障房房源,首度向非户籍人口开放。《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昨日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张强透露,广州年底欲推出600套公租房给两类非户籍人口申请。租金或可打七折。

   2014年底,广州市制订加强住房保障“1 3”政策文件,2015年2月,主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要求将来穗务工人员逐步纳入保障范围;9月,子文件《关于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进一步扩大广州户籍家庭住房保障覆盖面。

   “广州作为全国异地务工人员主要聚集地之一,来穗务工人员数量巨大,为适应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需要,市住房保障办起草了来穗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政策子文件,将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向来穗务工人员逐步延伸。”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张强称。

   《实施细则》共30条,明确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广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申请程序、分配方式、配租管理等内容。

   门槛 中低收入者须“居住”5年以上

   《实施细则》要求,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但针对上述两类人群,还有多项细化要求,如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需同时符合7项条件,即来穗年限、社保缴费年限、就业登记年限、住房、收入和资产限额以及是否符合计生规定,是否有犯罪及治安违法记录等。其中包括,申请人在广州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广州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5年以上,且申请时上述证件仍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参加广州社会保险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广州办理就业登记,已与广州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等。

   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则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广州社会保险在缴证明、已在广州办理就业登记,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犯罪记录及公安机关做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的治安违法记录。

   筛选 见义勇为、做义工等可获加分

   据悉,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申请材料,经过街道初审、公示,再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来穗、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计生等部门配合,并联审核。来穗人员公租房房源在分配时,将采取积分和摇珠相结合的方式配租。申请人按积分高低排列配租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配租的先后顺序。

   “见义勇为、参加献血或参加义工累计达50个小时的,都可获加分。”张强称。根据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具备相关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获市、区政府(不含部门和内设机构)授予荣誉称号的申请人,以及获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的申请人,均可获优先配租分10分。

   租金 租期3年,租金或打7折

   《实施细则》明确,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

   租金方面,张强称,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相当于户籍住房保障对象租金缴交水平上限。

   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租;如其收入和家庭在穗资产不高于户籍家庭住房保障规定的准入线,经本人申请,并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

   张强透露,年初,广州已经推出了9000多套公租房,今年底还会再推出大概6000套,按照10%左右的比例供应,今年可供来穗人员申请的公租房约600套。供应比例或视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来穗务工人员承租准入条件

   来穗年限:5年以上

   (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原广州市暂住证,下同)5年以上)

   社保缴费年限:

   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

   (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

   就业登记年限:2年以上(含2年)

   个人或家庭年收入:

   同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

   (申请人或其家庭上一年可支配收入、家庭在穗资产净值限额标准参照广州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住房: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本市为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

   计划生育政策:未违反

   (申请人及其配偶)

   犯罪及治安违法记录:无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5年内没有犯罪记录及公安机关做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的治安违法记录)

   两类来穗务工人员

   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者

   (需同时符合上述7项条件)

   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者

   (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本市社会保险在缴证明、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且符合前述第5、6、7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