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覆盖率达100%

10.11.2020  11:45

大洋网讯 1995年11月9日,“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广州成为全国第一个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城市,11月9日也是广州的“法律援助宣传日”。

昨日,广州市司法局在广州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友汉在会上介绍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及成效,发布“广州市刑事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和“2019年度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人员”名单。

数据显示,广州市开展全覆盖试点工作三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刑事法律援助111817件,21493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因全覆盖试点扩大范围获得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

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刑事法律援助111817件,其中刑事辩护30775件、法律帮助81042件。

其中,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7384件,占同期全市两级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总数的62.6%;办理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0955件,占同期全市两级法院审理办结的刑事案件的52.6%。

建立全方位刑事法律援助体系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按照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试点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自此,广州市司法局以“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为突破口和重点,加大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通过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在全覆盖试点中适用阶段,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免经济困难申报对象范围,实现法律援助申请、法定通知辩护、全覆盖试点通知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多种形式的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构建立体的、全方位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

全国率先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2017年10月3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全面部署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州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全覆盖实施细则,率先具体落实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城市。

何友汉介绍,广州市开展全覆盖试点工作三年来,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没有委托律师的被告人均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刑事辩护或法律帮助,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检察院、法院办理的过半数已办结刑事案件均有法律援助机构参与,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较之前提高近七成。21493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因全覆盖试点扩大范围获得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占全市同期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69.8%。

全国率先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

同时,广州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在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到申诉、再审阶段全流程的法律援助全覆盖。

2019年4月,广州市司法局积极推动修订了《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其中明确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再审阶段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无门槛。

自2019年9月1日新修订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施行一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申请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34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89%;其中侦查阶段274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114%;审查起诉阶段153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78%;审判阶段107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57%。

全国率先推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实质化

早在2015年,广州已率先开始值班律师工作的探索,实现广州市区两级看守所及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为确保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实质性法律帮助, 2020年3月26日,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全面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施细则》,规定办案机关应当保障值班律师在提供法律帮助时阅卷、会见等权利。

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81042件,其中包括为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法律帮助52424件,为审判阶段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27133件,提供个案法律咨询1511件。同期,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的刑事案件中,除犯罪嫌疑人自行委托律师外,其余均由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值班律师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率达到89.8%。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