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吞人涵洞未见改造 路人通行如旧

04.09.2014  09:49
  ■发生“吞人事件”的白云区棠乐路涵洞,事发后虽然已经禁止通行,但仍然有人从此通过。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 实习生 唐文智/摄

  ■新快报记者 黄晓嘉 朱烁然

  有专家指出,当务之急是改善涵洞排水设施,“挂警示牌只是表面功夫

  “涵洞吞人”事件半个月过去,广州市水务局曾表示,将在一个月内完成全市204个涵洞、隧道的安全警示改造。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多个曾被曝光水浸的涵洞均没开始挂牌,安全警示依然缺失。有业内专家直指,目前最重要的是改善涵洞排水设施,而不是只做“挂牌”等表面功夫。

   出事涵洞仍“人来人往

  8月29日,新快报记者再次来到夺去数条人命的白云区棠乐路涵洞,从小路拐弯通往涵洞处已设置起两个水泥墩,上方一块新立的牌子标注着“危险路段,禁止通行”,在进入涵洞的斜坡画有红色的涉水线和水位标尺。而在下坡后的涵洞入口旁,又重新挂有一块“下雨天有积水,禁止通行”的告示牌。

  虽然已经立了“禁止通行”的标示,但记者在现场的十余分钟里,仍有不下30辆自行车、电动车和三轮车穿过水泥墩的空隙,进入涵洞往新市方向走去。对于两个“要求不同”的安全警示牌,来往市民几乎视而不见,“这里现在不让走汽车,但也没说单车不能走啊。”骑着自行车的老张大大咧咧地说,此前的事故他当然知道,“但这么多年走惯了,不从这走要绕好远。

   多个涵洞仍未挂警示牌

  “涵洞吞人”事件发生后,广州市水务局8月25日曾表示,水务部门已经对全市204个涵洞、隧道进行安全排查,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在一个月内完善桥涵的安全警示,必须在桥涵入口处设有明显的水位标尺、涉水线,设置“积水危险,禁止通行”的警示牌,标尺、涉水线和警示牌都须用荧光材料制作,确保夜晚发挥作用。同时,每个桥涵都应标示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责任人和投诉电话。

  然而事故过去近半个月,记者在出事涵洞现场却没有发现有明示涵洞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及投诉电话的新安全警示,也没有发现有工作人员在进行改造工作。

  8月28日,新快报记者分别走访了广园快速路天寿路口、车陂路口、临江大道广州大桥桥底、棠德北路铁路桥底、新滘中路和大塘涌交会处等涵洞,此前上述涵洞在暴雨天都曾被多次报道发生严重水浸。记者走访发现,上述涵洞除了在涵洞入口处喷有红色涉水线标志和立了水位标尺之外,几乎没有更多的与雨天积水相关的警示标志。仅有棠德北路铁路桥底的涵洞口立了一块“水浸路段,注意安全”的警示牌,并附有联系电话。

   专家观点

   当务之急是改善排水

  “当务之急是解决涵洞的排水问题,挂警示牌都只是表面功夫。”原广州市政局副总工程师冯海涛在谈起“涵洞吃人”事件时直指,广州多个涵洞在先天设计上就考虑不足,并没有做好排水设施建设,改善排水问题才是当前关键。

  冯海涛指出,除了设计不周,出事涵洞的U形设计也不符合交通安全设计原则,坡度过大不仅容易造成积水,车主也很容易因为看不清道路情况而出现危险。他建议,市水务部门应该在涵洞的入口处加装排水井,同时增设自动化的抽水泵,“只要下雨水位上涨到一定高度,泵站就自动启动排水,这样才能及时解决水浸的问题。

  此外,虽然涵洞的改造要紧,后期的管理也必须跟上。“按照原来的规定,涵洞的设计由高速路等公司来负责,后期的管理会下放到地方部门。但是目前来看很多涵洞的管理移交并没有做好,造成根本就没有单位对涵洞进行管理,才会导致涵洞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在冯海涛看来,要解决涵洞的问题,明确涵洞的管理方十分必要。

   涵洞加建立交不可行

  除了排水问题之外,冯海涛也强调,涵洞的改造也应考虑市民的交通出行需求。白云区水务局在“涵洞吞人”事件发生之后曾提出,或将考虑在出事涵洞周边架设立交桥,解决涵洞两边市民的往来通行问题。不过冯海涛对此则并不赞同。

  他指出,高架线路高度已经非常高,如果要架设立交桥的话,要么坡度非常大,要么长度非常长,对于市民来说都不方便。“涵洞有人通行,就说明这个地方有通行需求,改造也要以方便市民为前提。

  冯海涛举例说,金沙洲北环高速涵洞此前也曾常年有积水和淤泥,去年6月,这个涵洞因安全隐患被封,由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进行改造。去年12月,改造一新的涵洞重新开放,成为明亮、宽阔的地下隧道,极大地方便周边居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