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

05.09.2019  11:04

大洋网讯 近日,市水务局在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建议》时透露,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产或商用水井,一律予以关闭,下一步将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

据悉,广州已建立地下水水质和水位监测体系,全市有160个地下水监测井,形成覆盖全市的地下水监测网。在地下水资源保护方面,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取水用水管理,严格控制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建立全市取水台账共322户,其中地下水40户。开展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产或商用水井,一律予以关闭。从2017年开始,分批陆续将广州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4家自备水源井关闭完毕。

此外,还将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2018年市水务局编制完成《广州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方案》并征求各政府部门意见。下一步,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准后,做好地下水禁采、限采区划定方案与水源保护优化方案衔接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市水务局表示,广州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紧密。一直以来,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保护区建设必要的围护工程,包括围墙、栅栏、植被建设等。同时清除水源地周边的各类污染源,包括垃圾堆放场、加油站、违规建筑等的拆除和清运,开展排污口全面调查和清理整治。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