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建立30天食盐储备

18.07.2017  08:03

广州市政府日前印发广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广州食盐储备量至少为全市30天消费量。

方案提出,在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数量只减不增的要求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同时,坚持食盐批发专营制度。为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将食盐政府储备纳入市级重要商品储备体系,规定广州储备量按不低于全市30天食盐消费量确定。此外,方案提出了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的目标要求。

记者 金淘 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