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2019年立法计划

11.04.2019  09:53

大洋网讯 1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立法工作动员部署会。今年计划立法项目共37个,其中包括23个正式项目和14个预备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立法项目大多关系到广州改革发展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其中包括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项目)、广州市幼儿教育规定(提案项目)等。

18个审议项目回应民众关切

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发布《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在23个正式项目中,年内必须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的“审议项目”共18个,不少均是市民们关注的焦点。

巡游出租汽车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能以上下班高峰期交接班为理由拒载……《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去年已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根据立法计划,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进行三审,如何继续调整值得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审议项目中包含8个法规废止项目,其中半数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包括《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相关工作已于今年1月完成。记者发现,后3项法规同时被纳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中。

根据广州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规定,上一年度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可以优先安排为正式项目。这意味着今年的14个预备项目,有望成为明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邓成明表示,由于环境保护领域法规制定较早,这两年废止的相关法规较多,在该方面暂时出现法规空白,因此有需要的将优先安排。

此外,《广州市幼儿教育规定》这一教育民生热点,被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提案项目,拟于今年12月由市政府提交提案。邓成明透露,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对《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和《广州市幼儿教育规定》实行“月报制度”,有关部门与市司法局每月须报送当月的法规起草审核进展情况。

修订养犬管理条例:

将优惠养犬登记费用

随着城市犬只数量剧增、家养犬类伤人事件频频曝光,引发了市民对文明养犬、合法养犬的热烈讨论。不久前,在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大型政论性电视公开论坛《羊城论坛》上,有关部门透露,到目前为止,广州全市登记养犬达到10.6万只,去年全市犬伤门诊数约12万人次。养犬登记上牌率、每年缴纳的养犬管理费用途去向等话题,均引起社会关注。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已经施行10年之久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走入了修订阶段,被列入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据悉,该条例修订草案最快将在今年9月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案,在今年11月提请一审,2020年进入二审。

据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棠介绍,经过前期征求立法机关意见、到各地城市和广州部分基层社区开展调研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条例》修订草案的初稿,5月底前将把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市司法局。

目前对养犬条例的修订思路主要聚焦于以下两方面:一是对部门职责分工进行调整,建议由城管部门作为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犬只伤人等涉权案事件的处理;二是在养犬登记费用方面实行优惠的政策,鼓励群众进行养犬登记。

记者了解到,根据《条例》,在严格管理区内养犬应当缴纳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岳练提出建议,希望政府部门在草案中增加管理与服务并举的相关措施和制度设计。同时,尽快确定养犬管理的主体调整,做好协调工作。在社会关注的养犬管理的收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方面,建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条例制定后能真正实施。

制定幼儿教育规定:

教职工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区平均工资

随着广州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幼儿教育观念理念的不断变化,以及考虑到广州市土地资源紧缺、人口流动性大等问题,如何优化幼儿教育体系、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规范幼儿管理等,成为新时代学前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于1997年2月开始实施,随着社会的发展,旧规定的部分条文已不合时宜,需重新制定条例指导幼儿教育管理工作。

据了解,重新制定的规定草案共六章66条,分别规定了总则、规划与审批、幼儿保教工作与权益保护、幼儿园工作人员、保障与监管和法律责任。

据悉,草案规定,各区必须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每个(街)镇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牵动人心。草案规定,如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区平均工资水平;公办幼儿园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保障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待遇。

另外,针对目前已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草案也进行了规定。如将2020年前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比例达50%以上、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逐步达到80%等规定以上写入法规;针对社会关注的幼儿园虐童事件,将全面加强监管,规定较严厉的处罚措施。

据悉,该规定为广州市2019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提案项目。目前,市教育局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经过集体审议后将送审稿报送市司法局。

制定物业管理条例:

设立“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关系着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4年5月,广州市颁布实施了《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将物业管理纳入提升城市建设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体框架,为破解业主组织成立难、选举难,以及规范物业管理等方面提供了依据。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中仍有业委会运作不规范、前期开发建设房屋质量差、配套设施不健全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新条例的制定应运而生,成为广州市2019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提案项目。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主要设立了9个方面制度,包括创新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对业委会的监督制度、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制度等,以及完善业主电子投票制度、业主自行管理制度等。

其中,“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具体为由街(镇)主动组织业主代表和派出所、居委会、物业企业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筹备成立业委会。在“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下,既能解决业委会的长期缺位问题,又可以规范推进业委会成立,将形成行政部门、居委会、物业企业和业主“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新模式。

(广报全媒体记者 叶碧君 何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