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电信诈骗警情每日通报(20150706)

06.07.2015  19:48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7月6日)向媒体通报:7月5日,广州警方反电信诈骗专线接报的诈骗警情中,冒充客服诈骗 (23宗)和网络交易诈骗(20宗)较为突出。

案例一:

5日19时许,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专线接海珠区一名男事主报警称:被人冒充网店客服诈骗5900元。经了解,事主曾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过抽油烟机和燃气灶,当天其收到冒充该网站客服的电话,对方称事主之前收货时签名确认的收货单上有同意加盟的条款,网站将默认收取其500元加盟费,随后改口称可以协助其取消加盟费,要求事主到银行柜员机操作。于是,事主按指引到银行柜员机以无卡存款的方式向对方指定账号存入5900元。其发现被骗后报警。

案例二:

5日14时许,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专线接天河区一名女事主报警称:被人以网上租房方式诈骗1万元。经了解,事主在58同城网上看到租房信息,其与“房东”联系并谈妥价格后通过网银向对方账户转账800元作为“定金”。对方随后谎称很忙无法带事主去看房,但可以委托朋友将房产证和房屋钥匙拿给事主,要求事主缴纳余下租金全款。事主前往银行柜员机向对方账户转账,被骗合计10500元,对方随后无法联系。

广州警方提醒:

近期,冒充“苏宁”、“淘宝”等各种电商客服,以 “误收服务费、加盟费”、“办理退款”等各种理由实施诈骗的手法相当活跃,市民群众要注意防范。针对此类诈骗手法,广州警方反电信诈骗中心提醒广大市民:一是要注意保护姓名、电话、银行卡号等个人重要信息,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要轻易透露给他人,或在不熟悉的网站上录入,更加不要把手机上收到的验证码透露给对方,以免信息泄露,造成财产损失。二是掌握正确的官方客服电话,接到不明来电一定要多方进行核对。三是一旦涉及电话告知转账、汇款等情况,必须通过如电话、面对面等多种途径进行确认。

近年来,通过网上发布虚假出租房屋信息,骗取定金的诈骗手法并不新鲜。骗子会利用一些不用提交任何证明的非正规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以预交租金和押金等方式实施诈骗。广州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专线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面对网络发布的各类租房信息,要进行仔细甄别,尤其在进行线下交易时,更要提高警惕,千万别轻易向对方汇款,在搜寻相关信息时尽量选择正规网站和认证度高的发布者。切忌连房子都没有实地看过就进行汇款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