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摘要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万庆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万庆良资料图。据人民日报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
万庆良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万庆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万庆良简历:
万庆良,男,汉族,1964年2月生,广东五华人,1986年11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81-1984年 嘉应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4-1985年 嘉应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团总支书记
1985-1986年 梅县地委讲师团教员
1986-1991年 梅县地委宣传部干事、副科长(其间:1989.03- 1991.01挂任平远县石正镇党委副书记)
1991-1992年 梅州市文明办主任
1992-1993年 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
1993-1994年 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4-1996年 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讲师团团长(其间:1994.09-1995.07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
1996-1997年 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94.09-1997.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5.10-1997.12挂任蕉岭县委副书记)
1997-1998年 蕉岭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8-1998年 蕉岭县委书记
1998-2000年 梅州市委常委、蕉岭县委书记
2000-2003年 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3-2004年 揭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4-2005年 揭阳市委书记
2005-2008年 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03- 2006.06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8-2008年 副省长,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2010年 副省长(2002.09-2009.12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0-2010年 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2011年 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2012年 广州市委书记
2012-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
2014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广东省委委员。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