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原副区长龚辉受贿200余万被判7年
应邀到公司走一遭便得20万港币 反腐风头正紧时他急忙找人退赃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马伟锋报道:应邀到一家公司走一遭,便获得20万元港币;“官场地震”即将到来时,他担心被查,急忙找人退赃……广州市白云区原副区长龚辉的这些经历令人瞠目。由于龚辉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方指控的犯罪数额200余万元均获法院认定。11日,他被广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
指控数额全获法院认定
龚辉先后担任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案发时任广州市白云区副区长。2011年,47岁的他当选中国民主促进会广州市委员会主委,成为民进广州市委会历史上最年轻的带头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3年,龚辉在任广州市白云区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姚庭建等五人贿送的人民币186万元、港币26万元、美金1万元。
受审时,龚辉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在审理后对犯罪数额予以认定,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龚辉有自首、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主动退缴或退还受贿赃款的情节,法院一审对龚辉作出了轻判。
受贿故事1:风头紧时急忙找人退赃
其中一宗犯罪事实颇有意思。
法院查明,2010年年底,龚辉在担任广州市白云区副区长期间,为山东省莱州市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在承接工程上谋取利益,收受了该公司市场销售负责人姚庭建(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100万元。
但在2013年夏天,广州市白云区爆发了“官场地震”,80多名干部被查,包括白云区原任区委书记谷文耀、常务副区长钟向东、副区长吴锦明及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健生。
“到了2013年6月份,白云区以及街、镇干部多人被调查,担心这件事情被查出来,决定将这100万元退回去。”同僚纷纷出事,让龚辉也感到担忧。判决书认定:2013年6月,龚辉因担心受到查处,便将所收的这100万元人民币退还给了姚庭建。
受贿故事2:走一遭就得20万港币
在另一宗犯罪事实中,龚辉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到20万元港币。
据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1年间,龚辉在任副区长期间,为广州市坚基环保数码彩砖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友谷(另案处理)贿送的财物共港币20万元。
“我没为对方做任何事,只是到他们厂里转了一圈。”龚辉受审时说,他分管环保,所以抱着学习的态度去看看彩砖究竟是如何个环保法,并表示在公司逗留的时间不到15分钟。对此,公诉人在法庭上问他:“转一圈就拿20万港币?有没有帮过什么忙?”
而赖友谷则表示,龚辉每次来参观都带了很多区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陪同参观,无形中方便了自己找相关部门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