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暂不实行驾考自学直考

31.03.2016  18:34

广州交警关于公安部令第139号的解析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通讯员交宣报道:《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近日,公安部出台了新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31日,广州交警就市民关注的重点内容做出解析。

广州学员自主约考更轻松

广州将于今年7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版的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已完成科目一考试的学员数据将自动从广州市网上车管所迁移至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新报名学车的学员可在成功报名后自行上网完成注册。

广州暂不实行自学直考

目前,自学直考试点地区已由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确定,在天津等16个城市试点(试点城市暂不包括广州),试点自学直考按照“依法、规范、稳妥、有序”的原则逐步开展。即4月1日新部令实施后,广州暂不实施自学自考。

残疾人报名学车限制更加少

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驾驶证考试更简捷

一是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二是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

驾驶证业务的办理更便民

新部令全面取消了异地限制,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验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群众一次办成。

驾驶人体检制度更人性

新部令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70周岁以上才需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新部令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境外“速成”驾照审查更严格

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