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援“走”进穗首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
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是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作为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职能,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维权机制,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其经验做法被“中国法律援助网”等媒体刊登。2013年全市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数达7157人次,其中获得法律咨询援助方式4009人次,受理案件涉及3148人次,与2012年同期相比,获是法律援助人次增长363.2%,其中获得法律援助咨询援助方式的人次增长1268.3%,受理案件涉及人次增长151.4%。
2014年是《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正式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以荣获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为契机,坚持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想方设法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特别是进入5月份后,积极响应团市委号召,以实际行动参与2014年“广州市首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每年五月的最后一周)”和“关爱孩子”主题月普法宣传活动。为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市法援处党总支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条例和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指示和团市委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协调部署会议精神,召开办公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多措并举,活动载体丰富多彩。一是充分利用5月8日广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在广州新图书馆和广州市国家档案馆先后举行两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及个人”先进事迹报告会进行现场法援宣传,征得主办方同意,在两个报告会场入口处悬挂了法律援助宣传大幅海报,为与会人员派发了《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资料近千份。二是加强与市青年宫沟通协商,充分利用师资、设备、场地、教育环境和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资源优势,在合作设立广州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络点,畅通青少年维权渠道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广州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络点作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等问题,双方开展走访座谈、沟通交流,形成了共识。
三是为大力宣传广州市法律援助事业,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影响力,在荔湾、白云和黄埔等辖区内街道广告牌分批轮流投放100余面“法律援助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公益灯箱海报。同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已与广州市团委和广州宏远广告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协议,拟于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间,分别选定B17路、556路两条公交线路共4台车投放广州市法律援助公交车双侧车身“法律援助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宣传广告和全市146间志愿驿站适当位置张贴法律援助宣传海报,摆放《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资料。四是利用“广州市法律援助网”和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开设广州法援“走”进穗首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专刊,及时发布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有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动态,刊登近年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指引等内容。五是精心设计制作《广州市法律援助指南》30000余册、《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指南》4000余份和“法律援助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宣传海报1000余张,在户外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现场、接待窗口和志愿驿站等场所进行免费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