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版“绝命毒师“无师自通 未出师遭一窝端
查获手雷
制毒工场
制毒材料
互联网搜索和寻找书籍 自学钻研成为制毒师傅
《绝命毒师》并非只存在于美剧中,还可能藏在广州郊区某个不起眼的农民房里。有毒贩为了防止“黑吃黑”,不但在黑市上购买外军制式枪支,甚至在座驾里放着3枚军用手雷,而他们在逃避警方打击时,不仅随时可能发起枪战,甚至会直接开车撞击民警。
今年以来,广州市公安局在全市持续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全市共破获毒品案件1688宗,依法刑事拘留毒品犯罪嫌疑人2124人,逮捕1342人,查获吸毒人员8799人。全市侦破毒品大要案136宗,其中摧毁组织网络7个,侦破团伙案件64宗、千克以上案件44宗,涉外毒品案件19宗,捣毁制毒场点8个(制毒工场和窝点各4个),缴获枪支10支,全市共缴获毒品760公斤。根据全省公安机关“雷霆扫毒”专项行动成效评价办法,广州市排全省第一,基本实现了“打击上升、毒情下降”的行动预期。
缴获毒品超五成来自物流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广州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代号“破冰”的禁毒严打整治百日行动,从抓获的涉毒人员、破案数量、缴获的作案工具、枪支弹药等数据分析,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这些幅度的增长,并不是说广州的毒品越来越严重。”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长雷虎说,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以广州为毒源地的发案数已出现大幅度下降。
不过,雷虎坦承广州的禁毒工作依然严峻。由于广州发达的物流体系,加上走私毒品的巨额价差,使得广州成为国内外毒品走私的一个途经地。
为此,广州警方开展了由市综治办牵头,公安、交委、邮政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物流寄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侦破涉物流寄递渠道毒品案件达25宗,同比上升79%,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39人,同比上升63%,缴获各类毒品434公斤(占缴获总量的57%),同比上升4.5倍。
无师自通的“绝命毒师”
今年1月初,海珠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名居住在海珠区的郭姓男子受到香港毒贩的指使,准备在广州市内购买大量毒品偷运出境。海珠警方经过近三个月侦查,逐步查清了郭某(男,60岁)及其团伙涉嫌制造毒品卖给香港毒贩的情况。
调查中,专案组发现该特大制贩毒团伙共由17名成员组成,由香港籍男子黎某(在逃)幕后出资,郭某负责中间联系,黄某(男,51岁)等人负责制造毒品,并偷运出境。
该团伙成员刘某(男,49岁)在互联网上搜索和寻找书籍,自学钻研制毒办法,成为该团伙中的制毒师傅。同时,该团伙在制毒过程中为了掩人耳目,以生产洗发水做掩护。
为了制止犯罪嫌疑人将部分已经制造好的毒品偷运出境,4月19日,海珠警方在花都、白云、越秀警方的支援下,100多名民警分成12个抓捕小组,统一开展行动。在不到一个小时内,该团伙的16名目标涉案人员纷纷落网。随后,专案组又捣毁了黄某在花都区某花园内的试制毒品窝点1个,缴获疑似“摇头丸”约5公斤、冰毒半成品约1公斤、制毒原料约20公斤和制毒工具一批,在白云区龙归查获一个制毒原料仓库,缴获制毒原料约3000公斤。
毒贩拒捕竟驾车撞击民警
3月中旬,天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在天河区东圃一带有一名外号叫“小续”的男子在贩卖毒品,其毒品交易数量巨大。天河警方立即循线展开调查,发现该男子毒品来源于白云区一惠来籍贩毒团伙。
该贩毒团伙的外围被基本扫清后,专案组将目标转向了在广州白云区的主要成员朱某,决定对朱某及其“马仔”蔡某(男,27岁)等人实施抓捕行动。6月13日零时许,在朱某准备与下家汤某(男,30岁)进行毒品交易时,民警将朱某和汤某所驾驶的小轿车截停,喝令车内人员下车接受检查时,小轿车突然疯狂向民警迎面撞来,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果断开枪击中汤某,及时将车辆截停。民警当场抓获朱某和汤某,在车内查获冰毒7公斤、64式手枪子弹2发。另一组民警在附近抓获“马仔”蔡某和谢某(女,27岁),在蔡某住处查获冰毒300克。
至此,该特大跨省市贩毒团伙被彻底摧毁,斩断了一条由陆丰、惠来—广州—内地,辐射黑龙江、吉林、山东、湖南、湖北、广西、广东湛江贩毒通道。
追逃
广州警方悬赏3万元 通缉10名涉毒人员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毒品问题滋生蔓延,广州市公安局决定对10名涉毒犯罪在逃人员(详情参见金盾网:www.gzjd.gov.cn)进行悬赏通缉。
任何公民发现上述逃犯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资料严格保密。凡在2016年12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的,将按照悬赏金额给予举报人3万元奖励,对隐瞒包庇在逃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直接拨打110
2.短信举报:本地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发送至“12110”(仅限本地用户本地使用)。
3.电子邮箱举报:登录广州金盾网“110网上报警系统”栏目(网址:www.gzjd.gov.cn)。
4.微信举报:关注“广州公安”官方微信平台,使用“举报或报警”功能。
5.信函举报:写信寄至广州市起义路200号广州市公安局举报中心,邮编510036。
6.当面举报:直接到广州市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