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落户“细则出炉 今年共3000个指标(图)

26.07.2014  06:35

广州"积分落户"细则出炉

  ●下月重启,今年共有3000个指标

  ●社保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申请时已怀孕须出具计生证否则审核不通过

  广州积分入户下月重启,今年共3000个指标,具体该如何操作?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发布《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对此予以明确。

  《细则》将社保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同时明确婚外生育、非法抱养等四种情形为违反计生政策。申请时,申请人或其配偶已怀孕,须出示准生证,否则计生审核不通过。

   变化1:负责部门

   纸质材料交到各区来穗局

  今年4月份《细则》曾有过一轮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细则》将积分入户职责划归新成立的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简称“市来穗局”)负责。原先由人社部门负责的积分入户受理、审核及公示等今后将由市来穗局负责。

  对于申请者而言意味着,以往积分入户纸质材料是交至各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来完成,今后要交至各区的来穗局窗口。此外,积分入户的网上申报、初审结果公示、最终结果等都需要登录市来穗局网站或广州市政府官网查看。

  据了解,市来穗局管辖全市160多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拥有一支超过万人的管理队伍。“进入申报环节后,我们将在各区设置三个左右的对外窗口,负责接收申请人递交的纸质材料,方便申请人就近提交。”市来穗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变化2:社保截止日期

   统一为“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按照新的积分入户办法,申请者须首先在广州参保满四年,在积分同等情况下,再比拼医保、失业保险的参保长短。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细则》对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截止日期有所放宽。之前意见稿为“计算至上年度12月31日”;《细则》调整为“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假若今年积分入户申报截止日为9月15日,则各申请人的社保缴费时限统一截止至今年8月底。

  此外,《细则》还进一步明确: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参加外来工医保的申请人,其缴纳外来工医保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变化3:职称认定

   外省人社部门颁发证书也认可

  职称认定方面,之前征求意见稿要求“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经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评定或确认本省有效”,而《细则》表示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取得有效”。

  广州积分入户专家、户口网创始人余梁解读:这意味着外省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认证也获认可,只是会要求发证机关出鉴定证明。

   变化4:计生认定

   申请时孕妇须出示准生证

  根据《细则》,通过积分制入户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准予同时迁入广州市居民户口。但申请户口迁入人员,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细则》新增条款明确,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生育,计划生育审核不予通过:(一)超生的;(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三)有配偶与他人生育或者与有配偶者生育的;(四)未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同时,申请时申请人或其配偶已怀孕的,在不能出示生育登记、审批证明材料前,计划生育审核不予通过。

   焦点问答

   ★申请积分入户有什么条件?

  申请人员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年龄计算至申请之日;学历指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取得了有关学历鉴定或者验证证明。

  在本市就业(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在广州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是指正在广州地区参保,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俱齐,且在广州累计缴费满四年。其中医保特指职工医疗保险。

   ★积分到底怎么计算?

  有一套积分指标体系(见左侧的“广州入户积分标准”),对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可申请入户。最后积分由高到低排名,最后根据当年入户指标,择高分者入户(比如今年3000个指标,排名进入前3000名者获得入户资格)。

  积分排名时,若总积分相同怎么办?此时则“比拼”医保缴费时限,如果医保缴费时限排名相同,则“比拼”失业保险缴费时限。凡经两轮排名缴费时间依然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积分入户要提供哪些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学历证书及学历鉴定或验证证明

  3.△合法住所证明

  4.△广东省居住证

  5.△社保缴纳证明

  6.△就业登记凭证

  7.△劳动合同/工商登记资料证明

  8.△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由申请人居住地街镇人口计生部门出具)

  9.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发证机关的鉴定或证明。

  10.职业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11.献血证

  12.义工时证明(由市义工联出具)

  志愿者时证明(由各志愿者服务窗口出具)

  13.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由地税部门提供)

  注:1. 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均应同时提供复印件;2. 打△符号的为必备资料。

   提醒

   材料准备可优先办学历认证

  余梁提醒,学历鉴定一般要15个工作日,由于现处于暑假,加上近期人才入户将重启,很多人都在办学历鉴定,预估耗时更长。申请人若是外省高校毕业,可提前开始学历认证和计生证等材料先期办理工作。

   资料造假永久取消积分入户资格

  《细则》规定,积分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申报证明材料情形的,一经查实,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核部门,永久取消其申请积分制入户资格。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互动提示

  下周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细则》进行解读并回答媒体提问。

  若您对《细则》及本文有不明之处,欢迎用微博或微信@新快报,或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新快报记者届时将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