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过半车主没买年票 财政局:收费经过省政府同意
■陈迪生
年票征收是否合法?财政局回应委员追问——
新快报近日持续关注年票问题,引发多方关注。在昨日广州市政协知情问政活动上,市政协委员陈迪生、陈德发来到广州市财政局、市交委摊位,就年票问题进行问政。
■新快报记者 唐星
公不公平?
“全市有过半车主没买年票,意味着有100万个买了年票的车主有意见。像我比较老实,每年都买,但身边不买的车主朋友近半,如何解决交与不交的公平问题?”陈迪生问。
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年票的收入基本持平。
“车辆数量逐年增加,收入持平就等于在减少,这代表着有的车主确实没买年票了。”陈迪生回应道。
对此,广州市交委显得有些无奈,回应称,因为其他的处罚都有上位法,但年票收费只是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过去能收到年票费,是因为能跟交警联动,自从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后,公安不能挂靠其他职能了,造成不买年票费只能告知信息,但也没有处罚手段。
重复征费?
“年票收入统筹到了哪?年票收费的支出范围是什么?”陈迪生向广州市财政局询问。
广州市财政局表示,按照财政部规定,广州的年票费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广州市城区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实行年票制的批复》:保证票款绝大部分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广州收取的年票费除按《广东省实施〈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细则》、《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等省规定提取水利建设基金和管理费外,其余全部用于偿还年票制项目建设贷款,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陈迪生还向广州市交委反映,有市民反映燃油附加费已经包含了道路维修使用产生的费用,质疑年票费是重复征费。
对此,广州市交委表示,不存在重复征收情况,燃油费里包含的是养路费,收了之后没收养路费了,但道路建设的费用还是要收的,而年票是道路建设费用性质的收费。
合不合法?
陈迪生表示,目前仍在收年票费的城市不多,广州征收年票费有无法律依据?
对此,广州市财政局称,广州收年票费是省里下的规定。
陈迪生继续追问,为什么只有广州在执行,省内像深圳干脆由市财政买单,能否向市民公开省里批复的具体依据条款。市财政局人员称不记得具体条款,要稍后回应。
昨天傍晚,市财政局给陈迪生发来了年票制征收依据的答复,称2001年根据《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关于“设置收费站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印发《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开始实施年票制。2014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城区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